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5日02:41:09
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粤安办[2010]8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物资〔2010〕49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做好春运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9年,全省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32455起,死亡6542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90%。尤其春运期间,人流、物流将急剧增加,交通运输总量加大,交通安全形势更为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细化责任,狠抓落实,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运输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春运安全。
二、加强领导,确保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春运期间的安全工作是岁末年初的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本着认识到位、部署周密、措施有力、责任明确的要求,紧紧围绕“和谐春运”这一主题,切实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加强对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二是要完善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工协作,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全面完成春运安全生产任务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三是要对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客流高峰、瞬间运力不足等矛盾随时存在,决不能存在任何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研究新情况、新特点,提早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应急预案,从早、从严、从难对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三、明确职责,合力抓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双重管理原则,强化检查监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一)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春运交通安全负总责,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管理办法,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一是要检查春运交通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尤其各级乡(镇)政府要认真吸取河源“1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重点抓好乡村道路、边远山区路段以及赶集、赶庙会、婚丧等群众聚集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和非客运船只的突出违法行为的管理,对违法载人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坚决遏制农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的发生。二是要组织加强对冰冻灾害等恶劣天气危险路段的监管和对辖区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预防因道路因素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三是要组织推进卫星定位系统汽车行驶记录仪等科技手段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与监督中的运用。
(二)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协调、监督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在春运期间要不定期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客运企业、重点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加强对企业法人的监督,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站(场)的管理。一是要加大对客运站的检查力度,督促客运车辆按期做强制二保,并督促检查运输企业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行车安全意识。要落实车辆进出站的安全检查制度,按期对营运客车进行例检。二是要加强公路养护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进行修复治理,增设警示标志牌,加强管控,对高山坡陡的路段要存放足够的防滑沙料,对道路的塌方、堵塞、修路改道等情况要及时通报公安交警部门。遇低温冰冻天气养路人员要及时上路铺垫防滑沙,对需交通管制的路段要按照公安交警部门的通知对交通管制的道路立即停止客运车辆运营。三是要加大对码头、渡口、客(渡)船舶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自用船、渔船违章 载人行为,坚决整治超速超载、违章 驾驶、冒险航行等违规航运行为。四是要整顿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超员、超载、甩客、强拉旅客、站外上客、越线行驶,扰乱客运市场的违规行为。
(四)各客运企业、客运场站要加强站内参营车辆的监管。要按照春运工作的具体要求将安全工作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各个环节,企业安全负责人要分片包干,加强督促检查;要严把例检关、出站登记关,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严禁“三品”上车,做到“病车”和安全设施不全车辆不上路,违法车不出站;要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系统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力度,确保群众乘车安全。
(五)公安部门要加强客运车辆动态和静态的双重管理。一是要对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要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 件》的规定,逐台进行一次安全检验,并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凡未参加临时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参加客车保险、乘客座位险以及非法改装客车的一律不得从事公路客运。二是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合理安排警力,加大路检路查力度,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做到严查严管,对违法车辆均以高限处罚,做到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行。三是要加强雨雾、雨雪等恶劣气候条 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遇到雨、冻、雾等恶劣天气,要立即启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对山区公路和影响客运安全的路段、时段的管控,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六)气象部门要加强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路政、海事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布恶劣气候天气预报,便于交通管理部门对部分路段、河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及农机具和驾驶员的管理,严格拖拉机上牌管理和拖拉机驾驶员考试发证,加强拖拉机机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
(八)广电部门要积极倡导政府主导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预防事故工作的宣传报道,重点加强在主流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及时播放交通安全信息、气象信息及道路交通情况,营造浓厚的春运交通安全社会氛围。
(九)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治预案,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启动预案开展紧急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四、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春运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安全工作,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务必使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所有参与春运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守岗位,遵守纪律,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春运安全。对春运期间因疏于管理、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逐案责任倒查,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物资〔2010〕49号)(略)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