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文号: 国核安函[2010]6号
发布文号: 国核安函[2010]6号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制造许可证公司名称的请示》(中核五〔2009〕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安许可证单位名称由“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公司”变更为“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特此函复。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