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湖北省黄石市政协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提案跟踪

2020年07月06日23:35:16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湖北省黄石市政协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黄政办发[2007]54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党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期盼解决的重大问题,积极献计献策,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具有重要价值的提案。为了切实推进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效果,市政府决定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跟踪检查工作
2004年至2006年,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工作中采纳了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一部分在当年得到落实或基本落实,一部分正在解决或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计划予以逐步解决,一部分因当时条件限制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解决。对当年“正在解决”而未完全落实到位及承诺“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提案,开展“回头问效”、跟踪办理工作,对巩固和扩大提案办理成果、进一步提高提案落实率,促进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将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各承办单位在切实做好2007年提案办理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2004年至2006年委员提案的清理、检查、落实工作。各承办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困难,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这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政协委员提案跟踪检查工作的范围和时间
各承办单位当年办理的市政协十届一次至三次会议提案答复属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以及“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的提案,都属于此次检查范围。
这次跟踪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9月1日―9月30日为各承办单位自查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为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市政府督办室检查阶段。
三、积极做好政协委员提案的跟踪落实工作
一是做好提案梳理工作。对2004年至2006年所办提案分别按年度、类别列出清单。对属于上述检查范围的提案,各承办单位要逐年、逐件按照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正在解决、仍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客观条件变化不能按原承诺落实、各种原因不能解决等5种情况,分别说明进展情况或原因。二是积极抓落实。对应解决而未解决和列入计划实施的,进行跟踪办理,做到条件具备的尽快解决;对正在解决的要抓紧办理,对目前不具备条件解决、仍然列入计划的实行滚动办理,划转下一年度继续跟踪落实,同时努力做好前期工作;因客观条件变化不能按原承诺解决的或因各种原因仍不能解决的提案,要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各承办单位对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要逐件仔细分析,就提案办理的基本情况、落实效果、存在困难和问题、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写出总结材料,填报《跟踪办理情况表》(附后),于2007年10月10日前分别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市政府督办室在此基础上再组织抽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跟踪检查情况报告提请市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审议。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2004年至2006年市政协委员提案跟踪办理情况表


办理部门(盖章)上报时间:2007年  月日

序号

年度

提案编号

提 案 标 题

当年分类

(B和C)

跟踪办理后分类

(1、2、3、4、5类)

进展情况及原因




注:1、当年分类:B类为当年正在解决; C类为当年承诺列入计划逐步解决或条件限制等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
2、跟踪办理后建议分类:1类为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2类为正在解决;3类为因目前条件限制仍然需列入计划逐步解决;4类为客观条件变化不能按原承诺落实,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需待以后解决;5类为因各种原因不能解决仍作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