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榕政办[2007]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接连发生非法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省、市的要求,统一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把烟花爆竹“禁改限”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市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年。
二○○七年二月十一日
关于近期接连发生非法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1月底,我省泉州、莆田两市接连发生了两起非法烟花爆竹地下作坊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这两起事故分别是:1月28日,安溪县长坑乡山格村村民陈水金在该村水尾山一无人居住民宅内非法生产鞭炮时发生爆炸,陈水金当场被炸死。1月29日,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石西村村民戴玉清在家中非法生产鞭炮时发生爆炸,造成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黄小晶省长、陈芸副省长、李川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密切关注,尤其是重点区域的部位,务必将隐患消除,确保安全。
为防止再次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上述事故暴露出我省一些地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有所抬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春节、元宵临近,烟花爆竹已进入产销旺季,特别是一些地方对烟花爆竹燃放逐步实行“禁改限”、“禁改放”后,烟花爆竹的市场需求量、使用量急剧增加,直接诱发了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反弹。各级政府要深刻汲取上述事故教训,认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过上安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立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各级政府要紧密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07)4号)的贯彻落实,立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公安、安监、质监、工商、交通、供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从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入手,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烟花爆竹重点产区和传统产区及周边地区,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清查,扫除工作死角,严堵管理漏洞。对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省政府安委会将于2月8日—12日,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的地下作坊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彻底收缴其生产加工设备和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范围;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认真追查产品来源,直到查清非法生产活动。对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四、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标语、横幅、墙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烟花爆竹重点产区和传统产区要设立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