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 发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布文号: 宁委发[2012]2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全面落实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更加坚定... 2020年07月24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商政发〔201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2012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商洛市人民政府2012年8月3日商洛市中心城区违法... 2020年07月24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扬州市市区历史建筑保护办法 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令2011年第80号 《扬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已于2011年11月21日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扬州市市区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市区历史建筑的... 2020年07月24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盐城市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 2020年07月24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玉田等5个县城为省级园林县城的复函 发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布文号: 办字[2011]117号 唐山、沧州、邯郸市人民政府:唐政字〔2011〕54号、沧政〔2011〕43号、邯政呈〔2011〕56号和57号文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唐山市玉田县、沧州市肃宁县和邯郸市磁县、肥乡、曲周县城为省级园林县城。上述5个县城要以更高的目标、... 2020年07月24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 财建[2011]34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促进我国小城镇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十二五”期间开展绿色重... 2020年07月24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鄂建办[2011]66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加强我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架体垮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现就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 2020年07月24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范围的通告 发布部门: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穗建[2011]1号 为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促进节能减排,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水平,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 2020年07月24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 发布部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建法[2011]16号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 2020年07月24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文号: 浙交〔2011〕290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局:为切实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45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等有... 2020年07月24日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