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仅创立理论,而且本人也实践理论。他与柯尔律治合作的《抒情歌谣集》这本小书所开始的,不止是他们两人的文学生涯,而是整个英国浪漫主义诗歌运动。
对于中国读者,华兹华斯却不是一个十分熟悉的名字。能读英文的人当然都看过他的若干小诗,如《孤独的割麦女》(The Solitary Reaper),但不懂英文的人却对他的诗没有多少印象。原因之一是他的诗不好译——哲理诗比叙事诗难译,而华兹华斯写得朴素、清新,也就更不好译了。原因之二是,他曾被国内评为“反动的浪漫主义”的代表,因此不少人未读他的作品,就已对他有了反感。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他那类写大自然的诗在中国并不罕见,他的思想也类似老庄,因此人们对他无新奇感。但华兹华斯是值得一读的。除了历史上的重要性之外,他有许多优点,例如写得明白如话,但是内容并不平淡,而是常有神来之笔,看似普通的道理,却是同高度的激情结合的。法国大革命就曾深深激动了他,使他后来写下这样的名句:
幸福呵,活在那个黎明之中,
年轻人更是如进天堂!
——《序曲》第十一章
华兹华斯的山水诗极其灵秀,名句如: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他的爱情诗,如与一位名叫露西的姑娘有关的几首,也是极其真挚动人,无一行俗笔,用清新的文字写出了高远的意境。他能将复杂深奥的思想准确清楚地表达出来,民歌体的小诗写得精妙,白体无韵诗的运用更在他的手里达到了新的高峰,出现了婉转说理的长长诗段。用这样的诗段他写出了长诗《丁登寺旁》,表达了大自然给他的安慰和灵感;接着他经营多年,写出了一整本诗体自传,题名《序曲——一个诗人心灵的成长》,开创了自传诗的新形式。在十四行诗方面,他将弥尔顿(Milton)的豪放诗风发扬光大,用雄健的笔调写出了高昂的激情,例如这样的呼唤:
啊,回来吧,快把我们扶挽,
给我们良风,美德,力量,自由!
你的灵魂是独立的明星,
你的声音如大海的波涛,
你纯洁如天空,奔放,崇高……
这是过去以写爱情为主的十四行诗中罕见之笔。总之,华兹华斯诗路广,意境高,精辟,深刻,令人沉思,令人向上,而又一切出之于清新的文字,确是英文诗里三或四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只是后期他诗才逐渐枯竭,所作变得冗长沉闷,令人无限惋惜。
华兹华斯的诗歌理论动摇了英国古典主义诗学的统治,有力地推动了英国诗歌的革新和浪漫主义运动的发展,因而英美评论家将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序》称为英国浪漫主义的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