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屏蔽实验反应堆保护系统改造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13日02:07:50
发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文号: 国核安发〔2007〕5号
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你院《关于提交“清华大学屏蔽实验反应堆保护系统改造方案”的函》(清核函(2006)2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院提交的屏蔽实验反应堆保护系统改造方案进行了审评,认为该方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