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质量的通知

2020年07月17日19:21:57
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文号: 汇国函(2000)5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质量,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各分局近期结合自身情况,对2000年国际收支资本项下的“外国来华投资”、“我国在外直接投资”、“各项外债资本金、还本付息”及“利润汇出”等项数据与有关外汇管理部门进行了数据核对。
这次数据核对结果表明,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制度经过近六年时间的实施,申报数据已具有较高的全面性,国际收支统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通过这次数据核对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申报人对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不熟悉,错填交易编码。银行审核不严,对一些概念的理解有偏差,影响国际收支统计分类的准确性。具体表现在:1.申报人与银行错用交易编码,有的将“还本付息”(4313)误填为“其他”(1960)项,有的混用4319/4419交易编码,造成“其他”项下金额过大等。
2.申报人误将向境内外资银行的借款作国际收支申报,造成不该申报的也申报了。
3.申报人和银行对申报内容的填写审核不认真,造成数据信息错误。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对各分局提出如下要求:
1.将数据核对工作寓于日常工作之中,不定期查询银行上报数据中表单不符情况,及时发现统计表与申报单金额和币种不一致情况。
2.将资本项下审批数据与国际收支申报数据有核对关系的项目,作为日常监测指标,随时与外汇管理部门沟通情况,纠正由于交易编码混淆错用造成的错申报问题。3.加强对银行国际收支申报员的培训和管理。从业务操作和理论两方面加强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员的培训,加深他们对国际收支内涵的理解,从而提高申报信息的准确性。
4.强化非现场核查,加大对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的日常核查力度,发现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现场核查。
5.对发现的问题要依照处罚规程,严肃处理并督促落实改正。
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