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办发字[2008]28号
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各地抗震救灾工作情况,按照国家林业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就建立抗震救灾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信息内容
(一)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林业系统地震(含次生灾害)灾情,采取的措施,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贯彻落实局党组和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要求采取的措施等。
(二)与林业抗震救灾工作相关的省部级领导指示批示、会议材料、各类文件、工作简报、宣传材料、专题报告、调研报告、总结报告、图片报表、音像资料等。
(三)抗灾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包括典型案例、成功经验、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等。
二、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一)建立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根据各地林业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定期报送以上信息。从5月20日起,四川省每天报送一次,甘肃、陕西、重庆、云南、贵州省两天报送一次,其他省和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每周至少报送一次。
(二)建立抗震救灾工作值班制度。要求建立各地抗震救灾信息员值班制度,信息员和相关同志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三)突发事件快速报告制度。针对抗震救灾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各地要迅速组织形成专题信息,快速上报,最迟不超过6个小时。
三、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在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信息员于当日15时前报送信息。信息员可由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信息员继续担任,若有调整及时上报。
(二)信息报送要规范。信息内容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报送单位或部门名称、报送日期、签批人、编辑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三)涉密信息须按国家规定报送。
(四)各类信息请报到国家林业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救灾办,设在局办公室625号房间)。
联系人:郝育军高均凯陈学群
李平先孙友潘红星
电话:010-8423862584238633
8423863784238619
传真:010-84238625
电子邮箱:jiuzaiban8625@sina.com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