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5号――--海关标准编写规则

2020年07月24日20:11:42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修订后的海关行业标准《海关标准编写规则》,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序号
海关标准编号
海关标准名称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hs/t 1-2011
《海关标准编写规则》
2011年11月7日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