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6年度招商引资实际吸收外资和外贸出口奖励资金的决定

2020年07月21日23:43:25
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荆政发[20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各地各部门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努力改善投资环境,不断加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为“工业兴市”战略的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年完成外贸出口30645万美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5.076亿元,其中,实际利用外资达到8700万美元,均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荆政办发〔2006〕10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兑现2006年度招商引资、实际吸收外资和外贸出口奖励。
一、关于外贸出口工作的奖励兑现
对完成2006年度外贸出口的荆州区、沙市区、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对出口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奖励人民币1万元。对出口在1000-5000万美元之间的湖北四机赛瓦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出口在500-1000万美元之间的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和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按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对各县市2006年度外贸出口先进企业法人代表的奖励,由县市政府决定。
二、关于实际吸收外资工作的奖励兑现
对完成实际吸收外资任务的石首市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各奖励6000元人民币;对利洁时(荆州)有限公司、四机赛瓦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康盛亚东涂敷服务(荆州)有限公司、荆州加瑞特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恒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荆州九驰高能材料有限公司、九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荆州艾德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各奖励人民币6000元。
按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对各县市2006年度实际吸收外资的先进企业法人代表的奖励,由县市政府决定。
三、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兑现
对完成了2006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责任且相对数前三名和增幅前三名的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奖励人民币6000元(总量第一、增幅第三)、荆州区政府奖励人民币5000元(总量第三、增幅第二)、公安县政府奖励人民币5000元(增幅第一)、沙市区政府奖励人民币4000元(总量第二),对完成了2006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松滋市、监利县、石首市和洪湖市政府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对完成了2006年招商引资任务的市经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等7个市直部门各奖励人民币6000元。
以上所获奖励,奖励给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希望受表彰和获奖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扩大出口,切实做好2007年招商引资和实际吸收外资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为实施“工业兴市”的战略目标再立新功。

二○○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