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采用2007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的公告

2020年07月24日09:32:22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4号
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对缔约国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