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最新关税和保税(区)政策暨海关通关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23:07:57
发布部门: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国的保税区业务发展迅速,为适应这一发展需要,进一步改善我国贸易和投资环境。2004年8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同意扩大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的复函》,批准青岛、宁波、大连、张家港、厦门象屿、深圳盐田港、天津保税区与邻近港区开展联动试点,拉开了我国保税区改革的序幕。
今年以来,有关部委发布了保税物流中心(A型、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保税区及保税物流园区贸易管理办法、保税物流园区监管办法;对保税仓库监管办法进行了修改。我国保税区的外贸和税务等管理政策也在研究和制定当中。2006年我国的关税税率和税目也将有重大调整。
为使中外企业尽快了解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我国保税区对进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商务部外贸发展局决定于2006年1月6-7日在广州举办“最新关税和保税(区)政策暨海关通关实务研讨会”。
为使会议取得良好效果,会议具体事项将交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负责,具体安排见会务通知。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报名表填写清楚后回传,以便进行安排。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最新关税和保税(区)政策暨海关通关实务研讨会会务通知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06年1月6-7日 广州
二、会议内容:
1、2006年我国进出口关税税率和税目的主要调整
我国进出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调整的原则
今后几年影响我国关税调整的主要因素
2、我国保税区及保税最新政策介绍
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监管办法
海关对保税仓库(工厂)、特定区域和区港联动物流园区的监管模式介绍
近期我国保税业务监管的政策调整及发展趋势
3、保税物流中心(A型)企业海关报关程序及通关流程介绍
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监管和通关模式
保税物流中心(A型)功能、设立的条件、经营企业的资格
中外公司理想的物流运作模式,物流中心仓储管理系统
4、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海关报关程序及通关流程介绍
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通关模式
保税物流中心(B型)功能、设立的条件、经营企业的资格
保税物流中心(B型)更适合哪些企业
5、我国保税区外汇管理政策
我国汇率制度改革对保税区外汇管理的影响
我国保税区内和区外的外汇监管政策的区别
保税区企业外汇账户管理和结售汇管理
6、我国保税区税收管理政策
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退免税的主要办法
保税物流园区(中心)、港区联动和特定区域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税制改革对保税区税收政策的影响
7、在华外资企业进口设备海关减免税政策
现行外资企业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更新情况
关税减免税使用和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8、我国加工贸易的最新政策
加工贸易边角料政策和残次品的处理方法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管理规定
加工贸易产品单耗的海关监管政策
9、我国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及特定区域企业外贸经营权和分销经营权申请审批管理规定
外商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生产型企业增加分销经营权的审批管理规定
《保税区及保税物流园区贸易管理规定》的介绍
三、主讲专家
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广州海关、黄埔海关、上海海关、苏州物流园区海关、广东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
四、邀请参会人员:
总经理、海关事务、物流、采购经理、财务总监、税务主管(顾问)、发展战略筹划主管、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五、报名方式:电 话:010-84493089、84493090 85226457(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传 真:010-84493088
参会人员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12月31日
附件:最新关税、保税区研讨会报名表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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