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2020年07月07日02:16:09
发布部门: 中共常德市纪委
发布文号: 常纪发电[2006]6号

各区县(市)纪委,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纪委(纪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为了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湘办发电[2006]199号)文件精神(文件附后),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廉洁从政,现将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湘办发电[2006]199号文件精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防止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要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各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减少经费支出,坚决纠正相互宴请、公款高消费、滥发奖金、扩大和变相增加津补贴标准等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要严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参与赌博、擅驾公车、违规使用军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
四、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各单位监督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07年2月28日前上报市廉洁自律办。

中共常德市纪委
200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