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2020年07月09日18:34:04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3月27日召开了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切实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完成新世纪新阶段各项任务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出今年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确保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准确、深刻、全面领会会议精神实质。在学习中,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好学风,把学习贯彻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与贯彻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郑培民同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我省改革发展工作部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奔小康的实践结合起来。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和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导广大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自觉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推动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中去考虑,放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奋斗中去考虑,放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去考虑。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践,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学习贯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切实抓好今年廉政建设的几项重点工作。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从严治政、依法行政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严厉惩处腐败的同时,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根据国务院的精神,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对各级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监督检查,着眼于优化经济环境,着眼于转变工作作风,着眼于提高工作效率。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政府的从政行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要廉洁自律,坚决做到“四个不准”: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国有企业领导人也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政风建设上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力戒虚假浮夸,急功近利,坚决做到“五个禁止”、“四个严格控制”:严禁搞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禁在各类会议中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严禁向企业事业单位摊派会议经费。继续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机关办公楼;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和达标评比活动;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要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坚决做到“四个坚决制止”: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送礼;坚决制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坚决制止私自借用下级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车辆。
(二)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要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加大对行政权力制约、对资金监控和对干部任用监督的力度。一是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为重点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要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的有效方法;三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更好地预防和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三)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从改革入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化纠风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四件事:一是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二是要切实解决群众就医收费过高的问题;三是要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四是要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的问题,认真整顿道路收费站点。
三、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惩治腐败,切实解决“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要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上政府工作日程,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到整体工作布局中,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落实,进一步落实领导、强化责任。要认真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当好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要根据中央和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领导成员和部门、单位的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贯通、纵横相济的责任网络。今后本地区、本部门连续发生大案要案或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政府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保持和发扬“两个务必”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模范遵守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带动政府机关形成良好的政风。
四、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一些地方和部门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不正之风之所以屡纠不正,关键是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不够、打击不力。事实一再说明,不惩治腐败,不足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惩治腐败,不足以扶正祛邪、取信于民;不惩治腐败,不足以教育和挽救干部。各级政府要把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监督机关要进一步做好查办案件工作,继续加大查办工作力度,重拳出击,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切实取信于民。要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执法执纪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要集中力量重点查办一批影响大、后果严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大案要案,特别要坚决查办官商内外勾结作案、执法犯法、以及领导干部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惩治腐败者,达到教育失误者、保护探索者、支持改革者的目的。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近期要将贯彻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情况逐级上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