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

2020年07月19日05:32:58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文号:
各有关高校:

今年9月,中国科协、国家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1〕38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通知》要求在全国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并就活动的开展作了部署。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有效开展工作。现就我区具体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明确指导思想

各高校要明确《通知》提出的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树立爱国奉献、坚持真理,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优良品格,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发展广西的科学事业、增强广西的自主创新能力作出更大贡献。

二、明确工作任务

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从2011年开始,在我区范围内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年都要对新入学研究生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应逐步把宣讲教育活动的对象扩大到高年级本科生和青年教师。

三、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科协和教育厅共同领导全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承办本单位宣讲教育活动。

(一)自治区科协和教育厅联合成立全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宣讲教育活动,组织编写宣讲参考提纲。

组 长:甘向群 (自治区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组长:杨伟嘉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苏 力 (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部长)

李向红 (自治区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处长)

韦 化 (广西大学副校长)

夏 宁 (广西医科大学副校长)

钟瑞添 (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

袁鼎生 (广西民族大学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宣讲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办公室主任由苏力兼任,成员由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和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的有关同志组成。

(二)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经自治区科协和教育厅共同初选后,报全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领导小组遴选确定,由自治区科协、教育厅共同聘任。在此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还挑选出宣讲团成员推荐给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领导小组遴选确定为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团成员。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2-3名品德高尚、学术造诣深厚、为人师表、知名度较高的专家作为宣讲团成员候选人报全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讲团尚未成立前,宣讲活动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聘请品德高尚、学术造诣深厚、为人师表的知名专家宣讲。

承接培养研究生较多的高校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将名单报全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本单位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研究生院(部、处)要把宣讲教育活动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精心组织实施宣讲教育活动,确保新入学的研究生都要接受宣讲教育,自治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宣讲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自治区科协和教育厅将于11月下旬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全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启动仪式。

四、有关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做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宣讲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及时汇总本单位开展宣讲教育活动的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每年12月初要将总结材料报送全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组织进行检查和工作交流总结。

五、其它

各单位可以登录自治区科协网站(http://www.gxast.org.cn/)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

联 系 人:苏 力 曾永林 韦克广
联系电话:(0771)2863433 2630565 2624203

电子信箱:gxkxzrb@126.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古城路31号广西科协组织人事部

邮 编:530022

附件:

1.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通知(略)

2.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团成员申报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统计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年终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1年11月3日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团成员申报表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最高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专长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手机号码
 
 基
 本
 简
 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单位(学校)任何职(读何专业)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统计表

单位名称
 
宣讲时间
 宣讲主题
 
宣讲主持人
 主持人职务及职称
 
宣讲人姓名
 宣讲人职务及职称
 
宣讲对象
 参加人数
 

 讲
 的
 主
 要
 内
 容
 
 


注:此表请于开展活动后一周内报送。

附件4: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年终统计表

单位名称
 
宣讲次数
 
主持人姓名、
职务及职称
 
 
宣讲人姓名、职务及职称
 
宣讲主要对象
 参加人次
 
 宣












 
  (宣讲的主要内容、做法和经验,不少于1000字,不多于2000字,可附页)
 
 
 
 
 
 
 
 
 
 


注:此表请于每年12月初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