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8]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银监局提出的《晋城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晋城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
中小企业是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光荣使命。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和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启动和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坚持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把科技进步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由单纯依赖资源向以资源为基础的多元化方向发展转变,由以第二产业为主导向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拉动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把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作为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拓宽城乡居民就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中心任务,促进构建和谐晋城建设。
2.坚持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保护环境、集约利用资源,引导中小企业聚集发展,加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相统一,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全面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3.坚持企业为主、强化服务的原则。“成长工程”的实施要以满足市场需要为前提,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加快促进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为“成长工程”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提供信息、融资、技术、人才等全方位的服务。
4.坚持自主创新、提高素质的原则。实施“成长工程”要注重企业的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着力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要注重传统产业新型化和新兴产业规模化,努力建设科技型企业、制度型企业、规范型企业、诚信型企业。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通过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初步形成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布局结构相对合理、管理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增强、吸纳就业人员能力不断增强的中小企业群体和一批骨干中小企业。
(二)具体目标
1.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增加值以不低于20%的速度递增,到2010年,经济总量力争进入全省前三位,在全市GDP中的比重达到65%以上,上交税金在全市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达到50%以上。
2.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增强。坚持以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积极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大力发展节约型、环保型企业,提高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整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0年前,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年均分别下降5.7个和10个百分点,力争达到全省的先进水平。
3.规模效益明显提高。培育一批装备先进、前景广阔、规模大、产品精、效益高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到2010年,努力建成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或企业集团50家,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100家,1000万元以上企业1000家,并争取培育1-2个上市公司。
4.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投入,有条件的企业要采取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的办法建立技术开发机构,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牢固确立“质量兴企、名牌强企”意识,积极开发适销对路的名优特新产品,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中小企业。到2010年,技术进步贡献率要达到50%以上,力争创10-15个省以上名牌产品。
5.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大胆引进职业经理人。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水平;积极实施“蓝色证书”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员工队伍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企业员工队伍的素质。到2010年,拥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由“十五”末的3.82%增加到8%。
6.社会贡献更加突出。 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从业人员达到60万人,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净增300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策落实力度,推进政策体系建设
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创业的配套政策措施,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权益保护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切实的支持。
一是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市、县(市、区)两级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二是深入贯彻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简化审批事项和程序,放宽企业市场准入限制。在立项、进出口、投融资、税收、用地、收费、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办理证照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我市扶持和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进行深入宣传,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功能作用、地位贡献、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加大对中小企业名优新特产品、知名商标的宣传力度,为企业成长创造良好舆论条件。
(二)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积极优化产业结构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基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突出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要统筹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构建城市、县域、乡村各有侧重的区域产业发展新格局。
一是要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强化传统服务业,拓展现代服务业,引导鼓励中小企业进入医疗卫生、教育、城市公共事业、金融服务、文化娱乐、物流信息、现代旅游、生物医药等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二是县域、城镇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各类资源,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大力发展县域工业和特色产业;三是乡村要立足当地资源,紧紧围绕粮、畜、果、菜四大主导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四是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进一步优化提升重点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接替产业,促进支柱产业多元化。重点发展好煤炭及其加工业、冶铸及装备制造业、建筑材料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电子元器件、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以及旅游、商业、服务业等产业;五是积极发挥中小企业聚集效应强、资源共享程度高和便于分工协作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因势利导,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及相关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及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协作关系,形成较强的生产配套能力,通过核心或重点产业的企业群体发展带动相关或配套产业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发展,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中小企业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就业。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企业素质
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积极开展企业信贷征信系统的推广工作,引进国内外著名资信评级机构开展资信评级,要加快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数据库,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要将营造信用环境与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结合起来,协助资信评级高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金融承诺服务协议,给予信用评级、授信、贷款、支付结算、财务管理等优惠性的服务。
引导中小企业采取适当的企业组织形式,建立健全财务、成本、质量、计量、人力奖励和信用等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科学管理,推动企业发展的规范化。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质量兴企的发展道路,依据国家《企业标准体系》的规定,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开展GB/T19000、GB/T19022国家标准、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和ISO14000国际环境标准的认证工作。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体系,组织开展全员质量管理和全面质量达标活动,生产、经营实行标准化管理,产品、管理、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快科技创新步伐,鼓励企业创新创优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生产工艺、设备,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引导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能力,按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对名优企业及名牌产品的扶持保护,积极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和商标,大力开展争创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名牌产品、山西省著名商标活动,对获得国家及省名牌产品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按照政府引导支持、整合资源、市场化运作、开放性服务的方式,建立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检测检验、研发试验、质量认证、新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成果转化等公共技术服务。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中小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通过委托开发,联合开发,共建研发机构,兴办新技术实体等多种形式,促进科技资源与企业生产有机结合,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中小企业申报科技计划,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中小企业,帮助企业申请认定。对自主创新的重大项目,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新技术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企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资助与扶持。
(五)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快信息网络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应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工具组织生产和营销,推行办公自动化、资源管理自动化及电子商务技术,提高生产和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技术开发手段、营销手段,逐步实现生产经营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支持中小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运营效率和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建设我市信息化示范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中小企业。
开展企业上网工程,强化网络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中小企业信息网,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息网络系统。组织举办网上经济交流、商务洽谈、协作配套、专题讲座;开展网络信息咨询活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网上答疑;为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行业发展的最新信息和产品供求、原材料供应、投融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转让、人才流动等相关信息。
(六)积极实施政策倾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发挥政府部门的作用,在人才流动、培训教育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初步建立适合我市实情的职业经理人测评与推荐制度,造就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组织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分期分批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行MBA和CEO培训或到国内外知名企业实地培训。要从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各项培训工作。
继续加大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蓝色证书工程的实施力度,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专业培训,切实提高中小企业职工队伍素质。对市场营销、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生产技术管理人才及其他专业管理人员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各种行之有效的培训,使之更新知识,提高能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一线技能要求较高岗位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操作水平和技术等级。要充分发挥各级职业学校对中小企业职工培训的作用,按企业需求,对企业员工及后备员工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搭建职教供给与企业需求平台,开展订单教育。
(七)积极利用两种资源,努力开拓两个市场
鼓励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渠道。
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自营出口或代理出口业务,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国际贸易方面的专家,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提高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鼓励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在境内外投资,设立贸易实体和技术研发机构,把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和智力紧密结合,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经贸合作局面。
积极开展双向交流,组织重点企业和“名优特新”产品参加国际性、区域性具有影响力的展览展销会、贸易洽谈会、产品推介会、商务洽谈会等经贸活动,提高企业及产品知名度;同时以项目融资,以资源融资,以市场融资,积极吸引各类资金进入我市,实现共同发展。
(八)积极促进银企合作,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主管部门要牵头同银监部门签署《促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政、银、企多边协调沟通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向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一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发布中小企业运行动态;二是健全和完善各级中小企业项目库和信用信息档案,制定“成长型中小企业”评定办法,开展“成长型中小企业”评定工作,挑选高成长性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和重点项目,向金融机构、各级政府部门推荐,争取金融机构和各级扶持资金的支持;三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或风险补偿的有效途径,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比重。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 充分利用各类政策性银行的开发性贷款,积极探索有效的利用途径,形成政府、银行、企业间的互动合作;四是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拓展担保业务,扩大担保规模,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五是积极培育上市企业,积极争取中国证监会对我市中小企业上市给予支持,选择一批高成长性、运作规范、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上市融资辅导,为有上市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力争在中小企业板上市,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上市育成体系;六是制定出台加快发展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具体办法,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的协作方式,大力促进国内外商业性风险投资机构来发展业务。
(九)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以及突出服务性的原则,以“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方式,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信用担保、信息网络、创业辅导、人才培育、法律维权、行业协会、技术支持、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工作。市、县(市、区)两级要尽快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在抓好现有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着手组建冶铸、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十大行业商会(协会),成立创业辅导、政策咨询、法律服务、人才服务、技术开发五个中心,强化服务手段,破解发展难题。
四、具体要求和措施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是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站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支持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晋城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实施,各县(市、区)也应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相关工作,及时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协调沟通重大事项与相关业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实行目标管理
各级政府要将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机制,认真落实成长型中小企业扶持措施,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指导企业克服成长中的瓶颈问题,扎实推进“成长工程”的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
市政府督查机构和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每年对各县(市、区)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年度目标完成好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彰,对年度目标完成差的县(市、区)提出批评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责任到位、目标到位、监督到位,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2008]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银监局提出的《晋城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晋城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意见
中小企业是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光荣使命。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和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启动和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坚持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把科技进步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由单纯依赖资源向以资源为基础的多元化方向发展转变,由以第二产业为主导向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拉动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把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作为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拓宽城乡居民就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中心任务,促进构建和谐晋城建设。
2.坚持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保护环境、集约利用资源,引导中小企业聚集发展,加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相统一,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全面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3.坚持企业为主、强化服务的原则。“成长工程”的实施要以满足市场需要为前提,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加快促进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为“成长工程”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提供信息、融资、技术、人才等全方位的服务。
4.坚持自主创新、提高素质的原则。实施“成长工程”要注重企业的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着力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要注重传统产业新型化和新兴产业规模化,努力建设科技型企业、制度型企业、规范型企业、诚信型企业。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通过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初步形成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布局结构相对合理、管理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增强、吸纳就业人员能力不断增强的中小企业群体和一批骨干中小企业。
(二)具体目标
1.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增加值以不低于20%的速度递增,到2010年,经济总量力争进入全省前三位,在全市GDP中的比重达到65%以上,上交税金在全市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达到50%以上。
2.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增强。坚持以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积极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大力发展节约型、环保型企业,提高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整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0年前,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年均分别下降5.7个和10个百分点,力争达到全省的先进水平。
3.规模效益明显提高。培育一批装备先进、前景广阔、规模大、产品精、效益高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到2010年,努力建成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或企业集团50家,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100家,1000万元以上企业1000家,并争取培育1-2个上市公司。
4.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投入,有条件的企业要采取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的办法建立技术开发机构,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牢固确立“质量兴企、名牌强企”意识,积极开发适销对路的名优特新产品,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中小企业。到2010年,技术进步贡献率要达到50%以上,力争创10-15个省以上名牌产品。
5.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大胆引进职业经理人。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水平;积极实施“蓝色证书”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员工队伍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企业员工队伍的素质。到2010年,拥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由“十五”末的3.82%增加到8%。
6.社会贡献更加突出。 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从业人员达到60万人,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净增300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策落实力度,推进政策体系建设
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创业的配套政策措施,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权益保护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切实的支持。
一是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市、县(市、区)两级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二是深入贯彻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简化审批事项和程序,放宽企业市场准入限制。在立项、进出口、投融资、税收、用地、收费、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办理证照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我市扶持和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进行深入宣传,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功能作用、地位贡献、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加大对中小企业名优新特产品、知名商标的宣传力度,为企业成长创造良好舆论条件。
(二)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积极优化产业结构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基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突出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要统筹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构建城市、县域、乡村各有侧重的区域产业发展新格局。
一是要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强化传统服务业,拓展现代服务业,引导鼓励中小企业进入医疗卫生、教育、城市公共事业、金融服务、文化娱乐、物流信息、现代旅游、生物医药等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二是县域、城镇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各类资源,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大力发展县域工业和特色产业;三是乡村要立足当地资源,紧紧围绕粮、畜、果、菜四大主导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四是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进一步优化提升重点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接替产业,促进支柱产业多元化。重点发展好煤炭及其加工业、冶铸及装备制造业、建筑材料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电子元器件、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以及旅游、商业、服务业等产业;五是积极发挥中小企业聚集效应强、资源共享程度高和便于分工协作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因势利导,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及相关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及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协作关系,形成较强的生产配套能力,通过核心或重点产业的企业群体发展带动相关或配套产业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发展,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中小企业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就业。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企业素质
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积极开展企业信贷征信系统的推广工作,引进国内外著名资信评级机构开展资信评级,要加快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数据库,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及共享的社会化。要将营造信用环境与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结合起来,协助资信评级高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金融承诺服务协议,给予信用评级、授信、贷款、支付结算、财务管理等优惠性的服务。
引导中小企业采取适当的企业组织形式,建立健全财务、成本、质量、计量、人力奖励和信用等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科学管理,推动企业发展的规范化。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质量兴企的发展道路,依据国家《企业标准体系》的规定,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开展GB/T19000、GB/T19022国家标准、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和ISO14000国际环境标准的认证工作。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体系,组织开展全员质量管理和全面质量达标活动,生产、经营实行标准化管理,产品、管理、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快科技创新步伐,鼓励企业创新创优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生产工艺、设备,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引导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能力,按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对名优企业及名牌产品的扶持保护,积极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和商标,大力开展争创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名牌产品、山西省著名商标活动,对获得国家及省名牌产品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按照政府引导支持、整合资源、市场化运作、开放性服务的方式,建立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检测检验、研发试验、质量认证、新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成果转化等公共技术服务。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中小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通过委托开发,联合开发,共建研发机构,兴办新技术实体等多种形式,促进科技资源与企业生产有机结合,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中小企业申报科技计划,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中小企业,帮助企业申请认定。对自主创新的重大项目,开发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新技术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企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资助与扶持。
(五)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快信息网络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应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工具组织生产和营销,推行办公自动化、资源管理自动化及电子商务技术,提高生产和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技术开发手段、营销手段,逐步实现生产经营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支持中小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运营效率和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建设我市信息化示范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中小企业。
开展企业上网工程,强化网络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中小企业信息网,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息网络系统。组织举办网上经济交流、商务洽谈、协作配套、专题讲座;开展网络信息咨询活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网上答疑;为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行业发展的最新信息和产品供求、原材料供应、投融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转让、人才流动等相关信息。
(六)积极实施政策倾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发挥政府部门的作用,在人才流动、培训教育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初步建立适合我市实情的职业经理人测评与推荐制度,造就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组织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分期分批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行MBA和CEO培训或到国内外知名企业实地培训。要从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各项培训工作。
继续加大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蓝色证书工程的实施力度,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专业培训,切实提高中小企业职工队伍素质。对市场营销、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生产技术管理人才及其他专业管理人员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各种行之有效的培训,使之更新知识,提高能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一线技能要求较高岗位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操作水平和技术等级。要充分发挥各级职业学校对中小企业职工培训的作用,按企业需求,对企业员工及后备员工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搭建职教供给与企业需求平台,开展订单教育。
(七)积极利用两种资源,努力开拓两个市场
鼓励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渠道。
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自营出口或代理出口业务,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国际贸易方面的专家,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提高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鼓励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在境内外投资,设立贸易实体和技术研发机构,把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和智力紧密结合,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经贸合作局面。
积极开展双向交流,组织重点企业和“名优特新”产品参加国际性、区域性具有影响力的展览展销会、贸易洽谈会、产品推介会、商务洽谈会等经贸活动,提高企业及产品知名度;同时以项目融资,以资源融资,以市场融资,积极吸引各类资金进入我市,实现共同发展。
(八)积极促进银企合作,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主管部门要牵头同银监部门签署《促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政、银、企多边协调沟通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向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一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发布中小企业运行动态;二是健全和完善各级中小企业项目库和信用信息档案,制定“成长型中小企业”评定办法,开展“成长型中小企业”评定工作,挑选高成长性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和重点项目,向金融机构、各级政府部门推荐,争取金融机构和各级扶持资金的支持;三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或风险补偿的有效途径,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比重。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 充分利用各类政策性银行的开发性贷款,积极探索有效的利用途径,形成政府、银行、企业间的互动合作;四是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拓展担保业务,扩大担保规模,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五是积极培育上市企业,积极争取中国证监会对我市中小企业上市给予支持,选择一批高成长性、运作规范、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上市融资辅导,为有上市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力争在中小企业板上市,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上市育成体系;六是制定出台加快发展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具体办法,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的协作方式,大力促进国内外商业性风险投资机构来发展业务。
(九)积极采用多种形式,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以及突出服务性的原则,以“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方式,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信用担保、信息网络、创业辅导、人才培育、法律维权、行业协会、技术支持、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工作。市、县(市、区)两级要尽快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在抓好现有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着手组建冶铸、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十大行业商会(协会),成立创业辅导、政策咨询、法律服务、人才服务、技术开发五个中心,强化服务手段,破解发展难题。
四、具体要求和措施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是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站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支持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晋城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实施,各县(市、区)也应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相关工作,及时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协调沟通重大事项与相关业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实行目标管理
各级政府要将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机制,认真落实成长型中小企业扶持措施,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指导企业克服成长中的瓶颈问题,扎实推进“成长工程”的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
市政府督查机构和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每年对各县(市、区)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年度目标完成好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彰,对年度目标完成差的县(市、区)提出批评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责任到位、目标到位、监督到位,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