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费[2006]155号
天津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787号)有关规定,经过听证会论证,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一)城乡居民家庭用户。第一终端每月每终端20元,第二、三终端每月每终端10元,第四及第四以上终端按照第一终端收视维护费标准收取。转换有线数字电视后,传输的基本视频节目应不少于56套,同时提供数据广播服务、电子节目指南等服务。
(二)非居民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由你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机顶盒配置
(一)在整体转换期内,对于登记在册的合法有线电视家庭用户,按每独立户免费配置一台机顶盒(含智能卡);新报装的用户,在办理有线电视入网手续后,按每独立户免费配置一台基本型机顶盒,其余终端由用户自费购置机顶盒。
(二)整体转换期结束后新报装的用户,自费购置机顶盒。
(三)第二台及以上终端安装数字广播电视所发生的工料费,据实向用户收取。
(四)第二台及以上终端智能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三、有线数字电视收费优惠减免政策
凭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对城乡居民用户中的孤老优抚救济对象及特、一等伤残军人,免收基本收视维护费;对其他定期抚恤、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及特困户的家庭,其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上述用户如果开启第二终端,则所有终端均按普通家庭用户收费标准执行。
四、对于不自愿接受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用户,应保证其继续收看5套基本模拟广播电视节目,收费标准为每月每终端3元。
五、要加强有线数字电视的运营和服务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服务保障体系,为城乡居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天津市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据文件、服务内容、客户服务中心电话以及优惠减免政策等。
六、请你公司做好有线数字电视转换和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并与自愿转换有线数字电视的用户签订书面协议,争取用户的支持和理解,确保积极稳妥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
七、本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发布文号: 津价费[2006]155号
天津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787号)有关规定,经过听证会论证,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一)城乡居民家庭用户。第一终端每月每终端20元,第二、三终端每月每终端10元,第四及第四以上终端按照第一终端收视维护费标准收取。转换有线数字电视后,传输的基本视频节目应不少于56套,同时提供数据广播服务、电子节目指南等服务。
(二)非居民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由你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机顶盒配置
(一)在整体转换期内,对于登记在册的合法有线电视家庭用户,按每独立户免费配置一台机顶盒(含智能卡);新报装的用户,在办理有线电视入网手续后,按每独立户免费配置一台基本型机顶盒,其余终端由用户自费购置机顶盒。
(二)整体转换期结束后新报装的用户,自费购置机顶盒。
(三)第二台及以上终端安装数字广播电视所发生的工料费,据实向用户收取。
(四)第二台及以上终端智能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三、有线数字电视收费优惠减免政策
凭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对城乡居民用户中的孤老优抚救济对象及特、一等伤残军人,免收基本收视维护费;对其他定期抚恤、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及特困户的家庭,其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上述用户如果开启第二终端,则所有终端均按普通家庭用户收费标准执行。
四、对于不自愿接受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用户,应保证其继续收看5套基本模拟广播电视节目,收费标准为每月每终端3元。
五、要加强有线数字电视的运营和服务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服务保障体系,为城乡居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天津市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据文件、服务内容、客户服务中心电话以及优惠减免政策等。
六、请你公司做好有线数字电视转换和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并与自愿转换有线数字电视的用户签订书面协议,争取用户的支持和理解,确保积极稳妥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
七、本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天津市物价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