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0年07月18日20:19:02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皖政办[2004]8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巩固和推进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巩固和推进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
我省自1998年启动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以下简称“村村通”)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密切配合,共投入建设资金3400万元,对贫困地区“村村通”工程建设给予了必要的支持。截至2003年底,全省已通电行政村基本实现了“村村通”目标,解决了近400万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问题,大大提高了我省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村村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大部分行政村“村村通”设备运行良好,但由于没有建立起确保“村村通”工程长期运行的有效机制,加上自然灾害及维护运行资金匮乏等诸多原因,一些地方出现了“返盲”现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0号)和全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行政村“村村通”成果,进一步推进我省自然村“村村通”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村村通”工作的组织领导
安徽是农业大省,“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对于加强我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素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村村通”工程是教育、引导、娱悦和服务农民,服务农村,服务农业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实施“村村通”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职责任务,把“村村通”工程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切实巩固成果,确保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务求“村村通”工程真正收到实效。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精心组织自然村“村村通”工程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4年7月起将“村村通”工程由已通电行政村,延伸至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与行政村相比,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面临的任务更艰巨,困难更多、更复杂。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在巩固行政村“村村通”成果基础上,立足于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问题,统筹制定本地区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防止出现低水平重复建设、设施闲置、运转失效等现象。
要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采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能够保证收听收看质量、便于维护和运行管理的成熟技术设备。有条件的村,要尽可能地采用有线联网的方式。不允许再采取“集中收看”的方式实现“村村通”。
三、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并完善“村村通”运行保障机制
2004一2005年,中央将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对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办法,加大对自然村“村村通”工程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工程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经费。同时,要规范农村有线电视(包括小片联网)收费工作,严禁不合理收费,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各地要建立起确保“村村通”工程长期有效运行的保障机制。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返盲”问题,当地政府要深入调查,弄清原因,尽快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村村通”工程日常运行和维护经费原则上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各地要将工程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列入预算。要根据实际情况,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建立起“村村通”工程的有效管理和维护服务体系。省财政将增加安排专项资金,对我省贫困地区的“村村通”运行维护工作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