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办公室 、上海市统计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统计局,各调查队:
为进一步加强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局)、上海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总队)与区、县统计局,调查队(以下简称区县局、队)的沟通和协调,加大为基层服务力度,形成良性互动,增强工作合力,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决定建立市与区县统计部门领导的沟通机制。
一、沟通的频率
沟通分为定期和不定期。
1.定期。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一般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中旬进行。
2.不定期。区县局、队领导如需向市局、总队领导反映和沟通情况,可随时同市局办公室、总队办公室联系(市局办公室电子信箱:bgs@mail.stats-sh.gov.cn,总队办公室电子信箱:zdbgs@mail.stats-sh.gov.cn)。市局、总队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到区县局、队和调查单位调研,或者召开由区县局、队领导参加的专题座谈会。
二、沟通的形式
沟通的主要形式为走访和座谈,即由市局、总队领导走访区县局、队和邀请区县局、队领导到市局、总队座谈。
通过走访和座谈,及时沟通全市统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和协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具体形式酌情安排。
三、沟通的组织
1.沟通由市局办公室、总队办公室负责联系和组织。
2.一般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上旬排出沟通计划,拟出初步沟通内容或议题报市局、总队领导,经批准后由市局办公室、总队办公室组织实施。
3.沟通情况由市局办公室、总队办公室整理汇总,形成具体意见的由市局办公室、总队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
上海市统计局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发布文号:
各区、县统计局,各调查队:
为进一步加强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局)、上海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总队)与区、县统计局,调查队(以下简称区县局、队)的沟通和协调,加大为基层服务力度,形成良性互动,增强工作合力,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决定建立市与区县统计部门领导的沟通机制。
一、沟通的频率
沟通分为定期和不定期。
1.定期。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一般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中旬进行。
2.不定期。区县局、队领导如需向市局、总队领导反映和沟通情况,可随时同市局办公室、总队办公室联系(市局办公室电子信箱:bgs@mail.stats-sh.gov.cn,总队办公室电子信箱:zdbgs@mail.stats-sh.gov.cn)。市局、总队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到区县局、队和调查单位调研,或者召开由区县局、队领导参加的专题座谈会。
二、沟通的形式
沟通的主要形式为走访和座谈,即由市局、总队领导走访区县局、队和邀请区县局、队领导到市局、总队座谈。
通过走访和座谈,及时沟通全市统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和协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具体形式酌情安排。
三、沟通的组织
1.沟通由市局办公室、总队办公室负责联系和组织。
2.一般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上旬排出沟通计划,拟出初步沟通内容或议题报市局、总队领导,经批准后由市局办公室、总队办公室组织实施。
3.沟通情况由市局办公室、总队办公室整理汇总,形成具体意见的由市局办公室、总队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
上海市统计局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