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7]19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省第一轮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和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为了做好全省第二轮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和第一轮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以下称“界线联检”)工作,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2012年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08年1月起,用5年时间,完成闽粤线、闽赣线、浙闽线等3条省级行政区域界线、 192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其中设区的市间县级界线55条、设区的市内县级界线137条)、1918条县(市、区)内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
二、时间安排
闽粤线、闽赣线、浙闽线界线联检工作分别安排在2008年、2009年和2012年;县乡两级界线联检安排在2008~2011年期间完成,县级界线联检由省里统一安排(具体见附件),乡级界线联检由设区的市按2008年完成40%、其他年度完成20%的进度安排;2012年安排开展界线联检收尾和总结工作。
三、工作分工
界线联检工作按照统一计划、统一部署、分级负责、联合实施的原则进行。省级界线联检工作由我省与毗邻省共同组织实施,联检工作报告由省人民政府与毗邻省人民政府共同上报国务院;设区的市间县级界线联检工作由毗邻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联检工作报告由毗邻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共同上报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内县级界线联检工作由毗邻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联检工作报告由毗邻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乡级界线联检工作由毗邻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联检工作报告由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汇总后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省县乡三级界线联检的具体工作由省民政厅负责。
四、工作要求
界线联检工作是界线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做好每5年一次的界线联检工作,对于保持界线附近地区的安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7号)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把界线联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界线联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必需的保障,确保各年度界线联检任务按期完成。要宣传、贯彻和落实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政策法规,加强对界线的管理和界桩的管护,组织好界线其他标志物及界线有关的地物、地貌变化情况的修测工作,消除可能发生边界纠纷的隐患,为创建“平安边界”营造良好环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八日
附件:2008~2012年省县乡三级界线联检任务安排表
注:“▲”为设区的市间县级界线联检牵头方,设区的市内县级界线联检牵头方由各设区的市指定。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7]19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省第一轮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和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为了做好全省第二轮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和第一轮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以下称“界线联检”)工作,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2012年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08年1月起,用5年时间,完成闽粤线、闽赣线、浙闽线等3条省级行政区域界线、 192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其中设区的市间县级界线55条、设区的市内县级界线137条)、1918条县(市、区)内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
二、时间安排
闽粤线、闽赣线、浙闽线界线联检工作分别安排在2008年、2009年和2012年;县乡两级界线联检安排在2008~2011年期间完成,县级界线联检由省里统一安排(具体见附件),乡级界线联检由设区的市按2008年完成40%、其他年度完成20%的进度安排;2012年安排开展界线联检收尾和总结工作。
三、工作分工
界线联检工作按照统一计划、统一部署、分级负责、联合实施的原则进行。省级界线联检工作由我省与毗邻省共同组织实施,联检工作报告由省人民政府与毗邻省人民政府共同上报国务院;设区的市间县级界线联检工作由毗邻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联检工作报告由毗邻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共同上报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内县级界线联检工作由毗邻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联检工作报告由毗邻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乡级界线联检工作由毗邻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联检工作报告由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汇总后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省县乡三级界线联检的具体工作由省民政厅负责。
四、工作要求
界线联检工作是界线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做好每5年一次的界线联检工作,对于保持界线附近地区的安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7号)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把界线联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界线联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必需的保障,确保各年度界线联检任务按期完成。要宣传、贯彻和落实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政策法规,加强对界线的管理和界桩的管护,组织好界线其他标志物及界线有关的地物、地貌变化情况的修测工作,消除可能发生边界纠纷的隐患,为创建“平安边界”营造良好环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八日
附件:2008~2012年省县乡三级界线联检任务安排表
2008 | ||||||
省级界线 | 闽粤线,福建省为牵头单位 | |||||
设区的市间县级界线 | ▲福州|南平 | 闽清-延平 | ▲泉州|龙岩 | 安溪-漳平永春-漳平 | ▲龙岩|三明 | 长汀-宁化长汀-清流连城-清流连城-永安新罗-永安漳平-永安漳平-大田 |
设区的市内县级界线 | 福州市 | 鼓楼-台江鼓楼-仓山鼓楼-晋安台江-仓山 | 泉州市 | 鲤城-丰泽丰泽-南安洛江-泉港鲤城-晋江 | 三明市 | 梅列-三元明溪-永安三元-沙县三元-大田明溪-宁化 |
南平市 | 浦城-建阳松溪-政和延平-建瓯 | 宁德市 | 蕉城-福安蕉城-古田蕉城-周宁 | |||
乡级界线 | 由各设区的市按40%任务量安排 |
2009 | ||||||
省级界线 | 闽赣线,江西省为牵头单位 | |||||
设区的市间县级界线 | ▲厦门|泉州 | 同安-安溪同安-南安翔安-南安 | ▲宁德|福州 | 闽清-古田闽候-古田罗源-古田罗源-蕉城 | ▲漳州|厦门 | 海沧-龙海海沧-长泰集美-长泰同安-长泰 |
设区的市内县级界线 | 福州市 | 台江-晋安仓山-马尾仓山-长乐仓山-闽候马尾-连江晋安-闽候鼓楼-闽候永泰-福清永泰-闽清 | 厦门市 | 思明-湖里同安-翔安 | 泉州市 | 鲤城-南安安溪-南安丰泽-晋江洛江-南安泉港-惠安 |
莆田市 | 城厢-涵江城厢-荔城城厢-秀屿涵江-荔城荔城-秀屿 | 三明市 | 三元-永安明溪-清流尤溪-沙县梅列-沙县 | |||
漳州市 | 芗城-龙文芗城-南靖云霄-漳浦诏安-平和南靖-平和芗城-龙海龙文-长泰南靖-华安芗城-长泰 | 宁德市 | 福鼎-霞浦霞浦-柘荣福安-柘荣福安-寿宁福安-周宁 | |||
乡级界线 | 由各设区的市按20%任务量安排 |
2010 | ||||||
设区的市间县级界线 | ▲福州|三明 | 尤溪-闽清尤溪-永泰 | ▲泉州|莆田 | 仙游-泉港仙游-德化仙游-永春仙游-南安仙游-洛江 | ▲南平|宁德 | 古田-延平古田-建瓯屏南-建瓯屏南-政和周宁-政和寿宁-政和 |
▲漳州|泉州 | 长泰-安溪华安-安溪 | ▲三明|南平 | 延平-尤溪延平-沙县顺昌-沙县顺昌-将乐邵武-将乐邵武-泰宁邵武-建宁 | |||
设区的市内县级界线 | 福州市 | 仓山-晋安马尾-晋安连江-罗源马尾-长乐闽候-长乐闽候-永泰闽候-罗源 | 厦门市 | 集美-同安集美-海沧 | 漳州市 | 云霄-平和龙文-龙海漳浦-龙海芗城-华安长泰-华安长泰-龙海南靖-龙海 |
莆田市 | 仙游-城厢仙游-涵江 | |||||
泉州市 | 丰泽-洛江永春-德化石狮-晋江洛江-惠安 | 三明市 | 将乐-泰宁明溪-泰宁明溪-将乐泰宁-建宁梅列-明溪三元-明溪 | 宁德市 | 福鼎-柘荣福安-霞浦 | |
南平市 | 顺昌-邵武松溪-建阳光泽-武夷山光泽-建阳浦城-松溪邵武-建阳建瓯-建阳政和-建阳 | 龙岩市 | 新罗-永定新罗-上杭永定-上杭长汀-武平上杭-武平 | |||
乡级界线 | 由各设区的市按20%任务量安排 |
2011 | ||||||
设区的市间县级界线 | ▲福州|泉州 | 德化-永泰 | ▲泉州|三明 | 大田-永春大田-德化尤溪-德化 | ▲龙岩|漳州 | 永定-平和永定-南靖新罗-南靖漳平-南靖漳平-华安 |
▲福州|莆田 | 永泰-涵江福清-涵江永泰-仙游 | |||||
设区的市内县级界线 | 福州市 | 晋安-罗源晋安-连江长乐-福清闽候-福清闽候-闽清 | 泉州市 | 晋江-南安安溪-永春永春-南安 | 三明市 | 明溪-沙县清流-永安清流-宁化宁化-建宁大田-永安明溪-建宁大田-尤溪大田-沙县沙县-将乐 |
漳州市 | 云霄-诏安平和-龙海漳浦-平和 | |||||
南平市 | 武夷山-建阳武夷山-浦城政和-建瓯延平-顺昌顺昌-建瓯顺昌-建阳光泽-邵武 | 龙岩市 | 新罗-连城长汀-连城新罗-漳平长汀-上杭上杭-连城 | 宁德市 | 古田-屏南寿宁-周宁蕉城-屏南 | |
乡级界线 | 由各设区的市按20%任务量安排 | |||||
2012年 | ||||||
省级界线 | 浙闽线,浙江省为牵头单位 |
注:“▲”为设区的市间县级界线联检牵头方,设区的市内县级界线联检牵头方由各设区的市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