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2020年07月25日09:59:05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06]2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十一五”重专项规点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点专项规划是对《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细化,对全省各地、各行业和各部门的发展具有指导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重点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全省“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顺利实现。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4月6日 附件:1.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
  2.辽宁省对外开放“十一五”规划?
  3.辽宁省工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4.辽宁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5.辽宁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6.辽宁省区域发展“十一五”规划?
  7.辽宁省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
  8.辽宁省科学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
  9.辽宁省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10.辽宁省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11.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