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04:52:22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南府办[2006]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驻市各有关单位:
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市的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为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全市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的发展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号)精神,从2006年起,全市将按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开展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对于全面了解全市及各县、区经济总量和产业结构情况,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涉及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同时还涉及到个体经营户,调查范围广、调查对象数量多、工作难度大,各县、区、开发区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组织管理,认真解决调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为了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统计、财政、经贸、建设、商务、交通、邮电、工商、税务、旅游等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力做好此项调查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按照抽样调查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级抽样调查工作,确保全市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四、设立专项调查经费,保证调查所需费用落实到位。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涉及面广、调查内容多、样本单位(户)多,任务十分繁重,为了确保调查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开发区要认真解决本级所需的调查费用,将本级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所需经费列入各个年度的财政预算,保证调查所需费用落实到位。

五、认真落实好调查人员。第三产业和规模以下经济抽样调查是一项技术性强、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的经常性调查工作,需要有一支较高素质的调查员队伍,各县、区、开发区要认真落实好专业调查人员,积极有效地开展调查工作。

六、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查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地开展调查工作,大力宣传《统计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争取广大调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法进行统计,坚决反对和制止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的数据质量。
二〇〇六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