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2:05:47
发布部门: 上海市统计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统计局,有关主管单位、企业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05]85号)要求,决定在本市开展建筑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周期滚动调查。现就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目的
为满足核算全社会科技投入的需要,反映建筑行业科研与技术开发状况,为政府制定科技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
二、调查范围
具有建筑业一级资质等级及以上的独立核算法人建筑业企业。
三、调查内容
1、建筑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
2、建筑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四、调查表式
1、建筑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7表),见附件
2、建筑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107-8表),见附件
五、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由上海市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处负责组织实施。请各调查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市统计局届时将召开年报布置会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准时出席。
本次调查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对上述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实施全数调查,具体分工如下:
1、各有关主管局、企业(集团)公司等综合单位负责对本系统单位的年报布置和培训,数据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2、除上以外企业(包括外省市在沪企业),按经营地由各区(县)统计局负责年报布置和培训,数据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如实填报,按时报送。
六、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2006年3月15日前
报送资料:
报表:建筑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707-7表)1份
建筑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107-8表)1份
磁盘:含有以上基层表数据的磁盘1张
表中数据必须经过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对数据进行确认、签名和盖章,然后方可上报。如上报后发现问题须及时来电订正。
报送地址:威海路48号1708室;市统计局社会科技处
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张伟深 电话:53851529 传真:53857337
芮新林  53857502
虞蓓莉  5385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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