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汕府[2005]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实行在地统计的统计管理模式,是国家统计制度的总体要求,即按照现行行政区域,对该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调查对象,除少数不宜按区域划分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外,不论其行政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经营方式,均由其所在区县的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行使统计职能,开展统计调查。
长期以来,我市的统计工作一直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统计管理模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垂直统计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既造成市、区两级统计机构职责不清,产生统计上的遗漏和重复,严重地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也不能及时、完整地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全貌,更好地满足各级政府管理的需要。因此,改革传统的统计管理模式,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在地统计管理模式已显得十分迫切。经过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市政府决定,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市全面实行在地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6年开始全面实行在地统计,进一步理顺市与各区县之间的统计管理体制,使市和各区县之间在统计管理职能上不出现交叉重复,确保全市统计数据不重不漏。我市实行在地统计改革,分两步进行,2005年下半年开始在濠江区进行改革试点,2006年起全面推行。
二、实行在地统计后,统计报表按照在地统计原则报送。经市统计局确认后,所有中央属、省属、市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外地驻汕机构和企业,将原报送市统计局的各类统计报表直接报送到企业(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统计局。各区县统计局负责对本地区国家统计制度规定报送的各类报表进行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对于一些在业务上不宜按各区县地域分割的单位和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单位,经市统计局确认后,暂不实行在地统计,原则上仍由市统计局直接统计。市统计局负责在地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技术指导。
三、为了确保在地统计改革后全市的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要求,实行在地统计后,各区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必须经市统计局核算评估反馈后方可对外公布。
四、市和各区县统计局要抓紧做好在地统计的有关衔接工作,必须保证在地统计资料的完整和准确,为市、区县各级党政领导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市统计局应认真抓好统计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促进各行政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五、实行在地统计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在地统计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大力充实区县、街道(镇)、居(村)的统计力量,尤其是在地统计后增加工作量较大的金平区和龙湖区,应视实际需要增加统计机构的人员编制,并在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支持,以保证在地统计改革的顺利实施。
为加强对在地统计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头市在地统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全市的在地统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罗仰鹏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林宏城副秘书长和市统计局刘岳金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县政府分管领导组成(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实行在地统计改革任务比较重的金平、龙湖、濠江区,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附件:汕头市在地统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罗仰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林宏城(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岳金(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翁小庆(市委宣传部)
鄞腾杰(市统计局)
廖小平(市发展计划局)
张兴潮(市编委办)
官惠林(市财政局)
陈伟波(市信息产业局)
林明龙(市经贸局)
魏淼新(市建设局)
陈学著(市国税局)
王丽珠(市地税局)
唐少敏(市工商局)
刘长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吴海澜(金平区人民政府)
林伟强(龙湖区人民政府)
吴军晖(澄海区人民政府)
陈向光(濠江区人民政府)
黄伟鹏(潮阳区人民政府)
陈少明(潮南区人民政府)
柯华雄(南澳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汕府[2005]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实行在地统计的统计管理模式,是国家统计制度的总体要求,即按照现行行政区域,对该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调查对象,除少数不宜按区域划分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外,不论其行政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经营方式,均由其所在区县的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行使统计职能,开展统计调查。
长期以来,我市的统计工作一直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统计管理模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垂直统计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既造成市、区两级统计机构职责不清,产生统计上的遗漏和重复,严重地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也不能及时、完整地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全貌,更好地满足各级政府管理的需要。因此,改革传统的统计管理模式,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在地统计管理模式已显得十分迫切。经过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市政府决定,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市全面实行在地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6年开始全面实行在地统计,进一步理顺市与各区县之间的统计管理体制,使市和各区县之间在统计管理职能上不出现交叉重复,确保全市统计数据不重不漏。我市实行在地统计改革,分两步进行,2005年下半年开始在濠江区进行改革试点,2006年起全面推行。
二、实行在地统计后,统计报表按照在地统计原则报送。经市统计局确认后,所有中央属、省属、市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外地驻汕机构和企业,将原报送市统计局的各类统计报表直接报送到企业(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统计局。各区县统计局负责对本地区国家统计制度规定报送的各类报表进行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对于一些在业务上不宜按各区县地域分割的单位和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单位,经市统计局确认后,暂不实行在地统计,原则上仍由市统计局直接统计。市统计局负责在地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技术指导。
三、为了确保在地统计改革后全市的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要求,实行在地统计后,各区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必须经市统计局核算评估反馈后方可对外公布。
四、市和各区县统计局要抓紧做好在地统计的有关衔接工作,必须保证在地统计资料的完整和准确,为市、区县各级党政领导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市统计局应认真抓好统计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促进各行政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五、实行在地统计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在地统计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大力充实区县、街道(镇)、居(村)的统计力量,尤其是在地统计后增加工作量较大的金平区和龙湖区,应视实际需要增加统计机构的人员编制,并在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支持,以保证在地统计改革的顺利实施。
为加强对在地统计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头市在地统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全市的在地统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罗仰鹏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林宏城副秘书长和市统计局刘岳金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县政府分管领导组成(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实行在地统计改革任务比较重的金平、龙湖、濠江区,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附件:汕头市在地统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罗仰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林宏城(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岳金(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翁小庆(市委宣传部)
鄞腾杰(市统计局)
廖小平(市发展计划局)
张兴潮(市编委办)
官惠林(市财政局)
陈伟波(市信息产业局)
林明龙(市经贸局)
魏淼新(市建设局)
陈学著(市国税局)
王丽珠(市地税局)
唐少敏(市工商局)
刘长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吴海澜(金平区人民政府)
林伟强(龙湖区人民政府)
吴军晖(澄海区人民政府)
陈向光(濠江区人民政府)
黄伟鹏(潮阳区人民政府)
陈少明(潮南区人民政府)
柯华雄(南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