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济南市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2020年07月21日14:44:16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济政办字〔2004〕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及时反映我市第三产业经济运行状况,加强和规范第三产业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市政府同意建立济南市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具体内容由市统计局下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建立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制度,是我市统计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顺利推行。

二、加强业务培训和信息化建设。建立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制度是一项新的统计工作任务,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有关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使统计对象充分了解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任务要求,以积极支持和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做好有关计算机程序的研制开发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数据报送方便快捷和统计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效率。

三、坚持依法统计,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保证第三产业统计数据质量。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都要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