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交通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厅公路字[2004]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为落实《交通部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交公路发[2004]260号,以下简称《制度》,确保7月30日前完成2003年度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上报数据的审核
请将本辖区截至2003年年底的收费公路统计报表,于7月23日前报部公路司审核后,再以正式文件上报,以确保数据质量符合《制度》的要求。
二、关于基础资料的提供.
根据各地去年上报的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资料,部公路司整理完成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费公路、桥梁、隧道情况统计表(截至2002年12月31日)。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以此为基础,开展2003年度的收费公路统计工作。如需上述资料,请告部公路司。
三、关于统计软件
为保证统计质量,提高汇总速度,根据《制度》要求,部组织开发了“收费公路管理系统”软件并编写了《收费公路管理系统软件使用手册》,供你们在工作中使用。请直接从www.oydtech.com网站上下载。
软件开发单位联系方式:雷明春010—82896306—808、13910176243,电子邮件:oyduser@oytech.Com。
收费公路统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请安排熟悉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为便于工作联系,请于7月2日前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电话、电子信箱)电告部公路司,联系电话:010—65292747(6),电子邮件:yanggf@mo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发布文号: 厅公路字[2004]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为落实《交通部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交公路发[2004]260号,以下简称《制度》,确保7月30日前完成2003年度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上报数据的审核
请将本辖区截至2003年年底的收费公路统计报表,于7月23日前报部公路司审核后,再以正式文件上报,以确保数据质量符合《制度》的要求。
二、关于基础资料的提供.
根据各地去年上报的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资料,部公路司整理完成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费公路、桥梁、隧道情况统计表(截至2002年12月31日)。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以此为基础,开展2003年度的收费公路统计工作。如需上述资料,请告部公路司。
三、关于统计软件
为保证统计质量,提高汇总速度,根据《制度》要求,部组织开发了“收费公路管理系统”软件并编写了《收费公路管理系统软件使用手册》,供你们在工作中使用。请直接从www.oydtech.com网站上下载。
软件开发单位联系方式:雷明春010—82896306—808、13910176243,电子邮件:oyduser@oytech.Com。
收费公路统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请安排熟悉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为便于工作联系,请于7月2日前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电话、电子信箱)电告部公路司,联系电话:010—65292747(6),电子邮件:yanggf@mo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