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4]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滕 冲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廖新华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章远新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李 涛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万重谋 自治区经委助理巡视员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陈建和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韦永华 自治区民政厅助理巡视员
刘经伦 自治区商务厅助理巡视员
沈德海 自治区编制办副主任
王世光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丁明强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肖西安 自治区地税局助理巡视员
李文献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助理巡视员
邹伟忠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廖新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二日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4]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滕 冲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廖新华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章远新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李 涛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万重谋 自治区经委助理巡视员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陈建和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韦永华 自治区民政厅助理巡视员
刘经伦 自治区商务厅助理巡视员
沈德海 自治区编制办副主任
王世光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丁明强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肖西安 自治区地税局助理巡视员
李文献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助理巡视员
邹伟忠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廖新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