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发布文号:
各市(行署)、县(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当前,正值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国内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断发生,亚I型口蹄疫也在我国个别省份陆续出现。春节将至,动物及其产品长途调运频繁,外源传入我省的可能随之增加,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加强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确保我省疫情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动物类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要强化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对出栏的动物全面实施到场、到户检疫。动物检疫人员在定点屠宰加工场严格实行宰前宰后检疫,发现病害动物及其产品在场内进行无害化处理。要向农贸市场、交易市场、肉类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派驻动物防疫监督员,对出售的动物及其产品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并监督做好定期消毒。公路、铁路、航运等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24小时值班,对省外进入的动物及其产品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2、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要安排部署乡村动物防疫人员,密切注意本乡村畜禽饲养和流动情况,收集和掌握相关信息,完善畜禽档案,及时发现可疑病例。
3、密切注意疫情动态。要继续安排专人值班,开通24小时专线值班电话,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要按照规定及时、准确、逐级上报,并要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4、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禽流感防治知识,使广大群众掌握疫病预防知识,消除恐慌心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引导群众正常消费。
5、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将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防控纳入保障节日生产、生活安全工作中。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地进行督导,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黑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发布文号:
各市(行署)、县(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当前,正值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国内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断发生,亚I型口蹄疫也在我国个别省份陆续出现。春节将至,动物及其产品长途调运频繁,外源传入我省的可能随之增加,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加强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确保我省疫情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动物类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要强化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对出栏的动物全面实施到场、到户检疫。动物检疫人员在定点屠宰加工场严格实行宰前宰后检疫,发现病害动物及其产品在场内进行无害化处理。要向农贸市场、交易市场、肉类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派驻动物防疫监督员,对出售的动物及其产品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并监督做好定期消毒。公路、铁路、航运等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24小时值班,对省外进入的动物及其产品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2、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要安排部署乡村动物防疫人员,密切注意本乡村畜禽饲养和流动情况,收集和掌握相关信息,完善畜禽档案,及时发现可疑病例。
3、密切注意疫情动态。要继续安排专人值班,开通24小时专线值班电话,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要按照规定及时、准确、逐级上报,并要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4、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禽流感防治知识,使广大群众掌握疫病预防知识,消除恐慌心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引导群众正常消费。
5、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将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防控纳入保障节日生产、生活安全工作中。要组织人员,深入现地进行督导,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黑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