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会计法律法规文件

2021年04月07日16:55:01

1.我国会计法规建设的基本情况以及具体的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有: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它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

《总会计师条例》,于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它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

它是由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组成,是对会计核算要求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具有覆盖面广、概括性强等特点。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

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 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

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 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98。

2.分别都包括哪些文件

会计法律:《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会计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地方性会计法规:《XX省会计条例》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3.会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4、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

5、会计处理规定。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6、其他会计制度。财政部关于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公司投资联结产品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4.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我国现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有: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它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

《总会计师条例》,于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它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

它是由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组成,是对会计核算要求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具有覆盖面广、概括性强等特点。 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

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 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

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 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9。

5.如何完善会计法律法规

(一)适应发展需要,积极修订会计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现行会计法律法规,如《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等修订制定工作。我们已将《会计法》实施相关问题研究作为2012年的会计重点课题,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重点研究,全面、深入了解《会计法》实施的情况和问题,为修订《会计法》做准备。目前《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草案已递交有关机构研究讨论审议,同时,我们将紧锣密鼓地启动《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的起草工作,对修正案有关条款进行必要的细化,为顺利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法》奠定扎实基础。今年我们已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总会计师制度框架研究的课题工作,课题对《总会计师条例》的修订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为今后修订完善《总会计师条例》打下了基础。

(二)应对环境变化,加快完善会计规章制度。密切结合我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际,充分考虑我国会计工作发展需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会计规章制度。抓紧完善和制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会计规章以及其他会计规范性文件;逐步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与国际惯例协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体系、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并推进全面、平稳、有效实施;推进完善注册会计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等。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管理会计的法治环境。通过报刊网络等平台及时发布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将会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印发宣传读本等有效形式,弘扬会计法治精神,增强会计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广大会计人员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有奖征文、表彰先进等多种活动,广泛宣传依法管理会计、依法开展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会计法治环境。

(四)强化执法检查,保证会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再完备的法律如果得不到执行,等于一纸空文,甚至比没有法律影响还要坏,其结果不仅会损害法律的尊严,也将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政府的权威。因此,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开展各项会计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会计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好《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会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探索推进会计法律法规实施的新举措和新方式,加强会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会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加强对违法单位的后续管理和必要教育,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健全会计执法机构,加强会计执法队伍建设,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过硬的会计执法人员,加强执法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会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6.会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22、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15、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6、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 15、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十、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34、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21、会计核算方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二、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3、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5、审计准则1、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9、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8、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0、企业会计制度2、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6、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16、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2、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9、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7、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13、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2、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3、关于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29、医院会计制度 6、保险公司个人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26、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2、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资产评估机构、关于对契税会计处理办法请示的复函8、独立审计基本准则3、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20、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6、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5、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办法14、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八、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问题解答4、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6、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8、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19、国务院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10会计法律制度一览 一、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8、关于短期投资收益核算问题的复函11、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12、医院财务制度9、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35、证券公司财务制度5、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14、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准则问题解答3、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 1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1、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4、就业机构就业经费会计处理规定20、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17、资产评估机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6、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14、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 9、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0、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0、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6、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3、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通知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1、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15、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9、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2、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14、关于下发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28、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18、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4、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6、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7、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五、会计准则1、《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规定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8、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 33、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13、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4、会计制度1、会计处理规定1、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11、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10、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8、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公司投资连结产品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4、企业会计准则3、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七、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9、关于执行《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九、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25、关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2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企业财务通则2、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3、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4、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2、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4、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17、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1、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暂收款等有关会计问题的复函、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11、企业基建业务会计处理办法16、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8、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7、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18、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31、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9、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2、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12、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

7.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

会计法律:《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会计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会计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

地方性会计法规:《XX省会计条例》

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8.会计的法规有哪些

会计法规是以处理会计事务的各种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会计事务是国家对各种社会组织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分析、检查的经济管理活动。会计法规一般包括会计准则、成本核算准则、财务报告制度、会计制度等。

西方国家的会计法规一般分两大类:一类是政府会计法规,由议会或政府制定颁发,如美国1921年公布的《预算和会计法》,1956年公布的《会计和审计法》;日本1947年公布的《会计法》,1948年公布的《公认会计士法》等。 另一类为企业会计准则,由政府或会计的职业团体、学术团体制订。

由职业团体或学术团体制订的准则虽无法律效力,但有权威性。在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先后发布过若干会计准则,成为会计师所遵守的、公认的企业会计工作规范。

在日本,企业会计准则,一般由大藏省制定颁布,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许多西方国家在商法、公司法和税法中还有关于企业会计方面的具有效力的规定。

当代中国执行的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于1985年通过、1993年12月29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该法分为总则、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

除《会计法》外,中国还制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 会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法规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 狭义的会计法仅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颁发施行的会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就是狭义的会计法。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

其基本构成如下: (1)会计法律。它是指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称,即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它是指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1992年12月16日国务院批准,同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近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等具体会计准则。

(3)会计规章。它是指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的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制定的会计方面的文件,如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等,也属于会计规章,但必须报财政部审核批准。会计规章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

如财政部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宪法和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上述可知,《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我国第一部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同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对会计法作了修改。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会计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会计法。

重新修订后的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9.哪些是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备委员会制定的会计法律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会计行政法规: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所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章: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以财政部长签署命令的形式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会计规范文件: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规范性发件。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 小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地方法规:也称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授权的经济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如:深圳市会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有规律的,可纲要后面的字可以区别,例如XX法、XX条例、XX办法、XX规范

建设会计法律法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