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法律法规培训制度

2021年04月08日14:35:00

1.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

实验室是进行各种高精度实验的地方,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未经许可,谢绝入内。

2、进出实验室需要严格登记。如有不符合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进入 。

3、使用人员需参加专门的实验室使用规范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准进入进行实验。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实验室或使用相关设备。

4、实验人员应爱护实验室各类仪器,按照规则使用并保持设备清洁。实验中的昂贵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关。精密仪器需经专门培训方能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改变设备仪器的预设参数。设备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5、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吃东西、带小孩。

6、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等级制度。发现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7、不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等不得私自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外人做实验。

8、实验室钥匙持有人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9、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诸如去别的公司作分析),应取得周总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10、人存放于冰箱内的培养液要注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随便使用他人的培养液和翻看其他实验者的细胞,以免交叉污染。

2.化验室应遵循什么法律法规

一、注意使用危险品和毒品的安全

1、一切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发放、使用,并妥善处理剩余物品和残余物品,对入库化学药品做好入库登记,入库时间、数量需要严格注明,账本需清晰整洁。

2、对出库化学药品做好出库登记,并注明领料人、时间、数量,对废气、废物、废液,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

3、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强的药品时要注意安全,要注意酸碱废液不能任意排放。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做好避光处理,对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进行隔离处理。

4、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符的物品,对有毒药品分类隔离储存,并注明标识于显眼处。

5、禁止使用化验室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得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3.化验室应遵循什么法律法规

一、注意使用危险品和毒品的安全1、一切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发放、使用,并妥善处理剩余物品和残余物品,对入库化学药品做好入库登记,入库时间、数量需要严格注明,账本需清晰整洁。

2、对出库化学药品做好出库登记,并注明领料人、时间、数量,对废气、废物、废液,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3、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强的药品时要注意安全,要注意酸碱废液不能任意排放。

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做好避光处理,对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进行隔离处理。4、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符的物品,对有毒药品分类隔离储存,并注明标识于显眼处。

5、禁止使用化验室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得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4.化学实验室(正规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

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一、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六,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实验室教学和科学研究正常、顺利进行的基础。

各实验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并认真落实,使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第二条、要加强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学生的基本操作训练,使他们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坏事故,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作大型精密仪器。

第三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第四条、常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① 电子仪器设备 a. 非常用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除尘,定期通电,防止元器件受潮损坏。

b. 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了解清楚其技术状态,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c. 内部使用充电电池保持其数据或程序的设备,要定期通电使用。

① 机械设备要经常进行清洁、润滑、防锈、防尘、防潮、防腐等保养工作。②实验室环境条件调节设备 a.空调器室内机及去湿机的防沉滤网至少半个月 清洗一次,室外机要定期维护清洁,提高散热效果。

这既是提高效率、效果的需要,又是防止过载诱发。

5.化验室规章制度

一、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二、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 报废报告,总经理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不合格计量器上报总经理。

三、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保持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

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4)每次检验结果均须报告总经理或部门主管,若有细菌超标,通知车间隔离产品,加样抽

检查明原因由经理决定产品的去向。

四、保密制度

化验室人员要对以下内容保密

1)本化验室的业务技术水平,技术工作计划、规划等,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条件、非标准检

验方法、其他涉及本化验室权益的技术资料

2)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技术资料和文件,由有关人员传阅和处理,不得擅自复制或私自转借

外单位人员。

五、化验室及无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室每天要清扫,保持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干净。

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 浓酸浓碱应稀

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4)对细菌污染的地面、台面要先用药品消毒,在擦拭干净,各种废物要丢到指定的污桶中。

5)消毒时要认真仔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高压灭菌锅的安全使用。

6)用过的接种环、针应进行火焰灭菌,再放回原处,凡接触过细菌培养基物的器皿、容器

均因严格消毒,然后再洗刷。

7)无菌室要整洁明亮,无闲置物,室内要保持密封、清洁、干燥、防尘,使用前开紫外灯

灭菌30分钟后方可入内工作。

8)凡进入无菌室的物品(样品除外)均应消毒,切不可将未灭菌的物品带入无菌室内。

9)检验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对室内进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并做好安

全检查,方可离开无菌室。

10)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6.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 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0、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实验室即进行试验的场所。实验室是科学的摇篮,是科学研究的基地,科技发展的源泉,对科技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实验室按归属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从属于大学或者是由大学代管的实验室;第二类实验室属于国家机构,有的甚至是国际机构;第三类实验室直接归属于工业企业部门,为工业技术的开发与研究服务。

7.国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11-12) (3)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06-16) (4)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11-14) (5)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10-15) (6)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2006-03-08) (7)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2006-08-15) (8)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2004-05-27) (9)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研究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2003-05-6) (1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的毒种保存、使用和感染动物模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03-05-06) (1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2003-12-26) (12)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2003-11-20) (13)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2005-04-30) (14)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005- 12-28) (15)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2006-01-11) (16)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2003-10-15) (17)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03-10-10) (18)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接触病毒或细菌科研人员医疗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05-09)。

实验室法律法规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