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漏水,法律程序怎么走
房屋漏水起诉的流程打官司首先就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为了防止滥用诉权的情况发生,我国法律对于起诉是有条件限制的。
1、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起诉的时间。
《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漏水打官司的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的材料(1)起诉状(2)身份证明(3)相关证据。
2.房屋漏水索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1. 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
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负责;
如果装修是由开发商负责的,直接追究开发企业。
2. 房子出现漏水,正常情况下如果房子是新房,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如果是二手房,楼龄又老,只能跟物业管理处协商,要求修理。
3. 墙面出现裂缝渗水的,一般情况下专业施工队会使用吊篮,由维修人员在外墙施工。地基沉陷,导致墙体开裂,且还在发展的。地基的沉陷是一个较缓慢的过程,大概每年的变化个把毫米,但反射到屋顶,尽管对房屋整体结构影响不大,但个把毫米就会造成漏雨。
3.国家法规有什么规定 针对商品房房屋漏水的处理
当房屋渗漏问题存在时,首先要采用实事求是的方法来查找分析渗漏的成因。
其次是明确法律关系寻求正确的解决途径。再次要在查明渗漏原因的情况下明确责任,以便有针对性地适用法律寻求解决方法。
为此,笔者谈如下肤浅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房屋渗漏的成因。
房屋渗漏的成因多种多样,有时是一因一果,有时是多因一果,有时甚至复杂到只见渗漏现象却一时难以找到原因,导至无从下手维修。一般来讲,最常见造成渗漏的原因有以下四种: 一是建筑商建房时处理不当留有质量隐患; 二是楼上住户随意改建管道或不当用水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侵害; 三是楼下住户在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 四是由于建筑防水材料随着年代的久远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
上述四种不同的渗漏原因,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众所周知,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构成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
在民事诉讼中最能直接反映法律关系的是案由,民事诉讼中的案由如同刑事诉讼中的罪名一样重要,它们都直接反映了案件的性质。民事诉讼中案由确定正确与否,既反映法律关系主体(谁为原告、谁为被告)、内容(权利义务)、客体(是物或是行为)的必要条件,还关系到适用法律的选择和诉讼的路径(即诉讼方向)。
案由一旦错立,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就会出现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的判决结果。 二、不同的渗漏原因会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决定不同的案由。
法律关系的形成与渗漏原因密不可分,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常见的渗漏一般情况下可以形成以下法律关系: 1、如果是建筑商建房时处理不当留有质量隐患,该案由反映的应是商品住宅质量纠纷法律关系。 2、如果是楼上住户随意改建管道或不当用水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侵害,该案由反映的应是财物损害的侵权法律关系。
3、如果是楼下住户在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伤而导致渗漏和由于建筑防水材料随着年代的久远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以相邻关系为切入点进行诉讼是较好的选择。 4、如果是共用设施、设备导致渗漏且已过建筑商五年质保期时,该案由反映的应是物业管理纠纷法律关系。
4.房屋漏水这类纠纷适用什么法律解决
房屋漏水分情况可不同使用,例如《民法通则》,《物权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
不同的渗漏原因适用不同法律
1、对商品住宅质量纠纷法律的适用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适用该规定的前提条件是要确定开发商建造的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渗漏给受害人财物带来损害的,开发商则还要按照《民法通则》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渗漏是受害人及其相邻关系人造成的,即使在五年的质保期内,开发商也不应承担责任。
如果渗漏既有开发商建造房屋的质量问题,又有渗漏受害人和其相邻关系人装修不当的原因,则应相应减轻开发商的责任并让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楼上住户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造成的渗漏时的法律适用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时的法律适用
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是受害者自已的过错,而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则相邻各方均无过错,在这样的情况下,应相邻关系立案的目的仅是寻求解决的途径,至于责任的承担,则要依据查明的渗漏原因来确定。
4、《民法通则》的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9条规定,“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
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6、《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扩展资料:
常见的渗漏原因,可以形成以下相关法律关系:
1、开发商建房时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渗漏,形成商品住宅质量纠纷法律关系。
2、楼上住户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造成的渗漏,形成财物损害的侵权法律关系。
3、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形成相邻法律关系。
4、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也是形成相邻法律关系
5、共用设施、设备导致渗漏且已过保持期,则应适用物业管理纠纷法律关系。
5.房屋漏水索赔的法律依据
既然他肯赔你一万多,其实是可以了,因为三万多的钱不可能全部是地板的花费,而且,去法院的话,时间,精力,钱和那口气会一直掉着你,况且又是上下楼的关系,所以,楼主就当花钱买和气。
别一直想着影响心情了。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先自己去沟通调解。
或者叫物业,居委会之类的调解。当然那么多人家肯定不肯赔的。
最后只能起诉,自己弄个诉状书起诉直所在区县的法院,赔偿其财产损失,诉状书的格式网上有,里面要提供本人身份复印件,及证据(照片、装修地板所用款项的收据【能证明是楼上滴水造成地板坏掉的因果关系是关键】,还有交通费自己要留发票)。你可以和一楼业主一起起诉,或者一楼业主作为第三人。
精神损失建议5000,到时候会被砍掉点。如果诉诸法院的话,一个月事搞不定的,而且若是地板要重新弄的话,法官会和你说等你重新弄好再追诉,或者另案起诉了,所以这类民事案件蛮麻烦的,费精力,费时间,费钱,楼主自己权衡。
不过同意在自己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起诉至法院。
6.如何正确处理房屋漏水法律纠纷
解决的法律路径:房屋发生渗漏时,解决的思路为:查找分析渗漏的成因——确定法律关系——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责任,这样,便能有针对性地适用法律寻求到正确的解决方法。
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常见的房屋渗漏原因 1、开发商建房时因质量问题造成的; 2、楼上住户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侵害; 3、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 4、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
不同的渗漏原因,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这就影响到适用法律的选择和诉讼的路径。如果确定法律关系错误,就会导致确立案由和适用法律的错误,判决结果就会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7.房屋漏水索赔的法律依据
既然他肯赔你一万多,其实是可以了,因为三万多的钱不可能全部是地板的花费,而且,去法院的话,时间,精力,钱和那口气会一直掉着你,况且又是上下楼的关系,所以,楼主就当花钱买和气。别一直想着影响心情了。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先自己去沟通调解。或者叫物业,居委会之类的调解。当然那么多人家肯定不肯赔的。
最后只能起诉,自己弄个诉状书起诉直所在区县的法院,赔偿其财产损失,诉状书的格式网上有,里面要提供本人身份复印件,及证据(照片、装修地板所用款项的收据【能证明是楼上滴水造成地板坏掉的因果关系是关键】,还有交通费自己要留发票)。你可以和一楼业主一起起诉,或者一楼业主作为第三人。
精神损失建议5000,到时候会被砍掉点。
如果诉诸法院的话,一个月事搞不定的,而且若是地板要重新弄的话,法官会和你说等你重新弄好再追诉,或者另案起诉了,所以这类民事案件蛮麻烦的,费精力,费时间,费钱,楼主自己权衡。不过同意在自己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