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

2021年04月12日17:30:05

1.会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会计法律制度一览 一、会计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二、会计制度 1、企业会计制度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4、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5、医院会计制度 6、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7、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8、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9、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0、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1、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13、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14、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 15、测绘单位会计制度 16、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三、财务制度 1、企业财务通则 2、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3、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 4、证券公司财务制度 5、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 6、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7、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8、医院财务制度 9、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0、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 11、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12、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3、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14、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5、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6、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7、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8、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9、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20、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21、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22、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物质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四、会计准则 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 3、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 4、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 6、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8、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9、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10、企业会计准则——投资 11、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2、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13、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14、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15、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16、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17、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 18、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19、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五、审计准则 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 2、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3、独立审计具体准则(27条) 4、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0条 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七、会计核算方法 1、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3、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计核算办法 5、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6、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7、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 8、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 9、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10、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11、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八、会计处理规定 1、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2、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3、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4、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5、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 6、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 7、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8、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9、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10、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11、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 12、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通知 13、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办法 14、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15、企业基建业务会计处理办法 16、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17、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18、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19、就业机构就业经费会计处理规定 20、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 21、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 22、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23、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 24、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 25、保险公司个人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26、关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 27、关于下发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 28、关于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 29、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30、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31、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 33、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34、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35、关于执行《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九、。

2.财经法规是什么

《财经法规》分为会计法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其他相关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的法律规定、会计监督的法律规定、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财经法规》知识面广,结构严谨,语言通俗易懂,注重法规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是一本符合高职高专教育特点的教材。

《财经法规》可作为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和财经管理类相关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社会人员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培训和复习参考书。

3.财经法规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

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包括《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规章》《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办法》会计规范性的文件是指:《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4)地方性会计法规:包括《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简称《会计条例》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三、会计核算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原则:(1)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互相可比(2)凡支出的效益以及仅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该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3)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 <谨慎性> 原则的要求。

(4)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那个遵循 <重要性> 原则的要求。在不影响真实和不误导报告使用者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四、会计监督《会计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三位 指会计监督体系的结构包括三个层次:即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一体 指各层次监督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协调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内部监督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措施。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象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4.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基本结构:1、控制环境 2、会计系统 3、控制程序不相容职务 控制的核心是:“内部牵制”。(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财政部门是《会计法》的执行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

此外《会计法》规定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劵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 会计资料 实施监督检查。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的对象是: 会计行为。

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的范围: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此外,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1、合伙: 两名以上合伙人,2、有限责任:五名以上股东,不少于30万注册资本股东或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取得注册证后连续五年审计业务经历。

在境内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得少于三年。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单独设立会计机构,第一层次要求二、不单独。

4.什么是财经法规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三、填制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

四、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规定

五、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规定

六、财产清查的基本要求

七、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二、代理记账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四、会计从业资格

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八、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第六节 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规定

5.我国主要经济法律有哪些

我国主要的经济法律有以下几类,

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消费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银行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财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土地和房地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为克服市场调节的局限性、盲目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监管与协调的经济关系的法律。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为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协调经济运行而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原则是经济法在其调整特定社会关系时在特定范围内所普遍适用的基本准则。我国经济法原则主要有:一是国家适度干预原则。即国家通过宏观调控,调节经济运行,完善产业结构,保持经济的平衡和协调同时,这种干预必须适度,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来进行,用法律的形式来限定千预的内容和手段。二是效率公平原则。经济法坚持提高效率与维护公平相统一的原则,用法律的形式使公平和效率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最大限度地统一起来,以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三是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法必须强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用法律的形式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能为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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