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鲜奶的相关法律
1986年9月原国家标准局发布的《生鲜牛乳收购标准》
中明确规定,生鲜牛乳系指从正常饲养的、无传染病和乳房炎的健康母牛乳房内挤出的初乳。2003年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鲜乳卫生标准》又进一步指明,从牛(羊)的乳房中挤出的分泌物,无食品添加剂且末从其中提取任何成分。“生鲜”的含义是新鲜,不经过任何加工。因为不经过热加工处理的生鲜乳,在很短时间内就会受微生物(细菌)污染。饮用后会危害人身健康。因此,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卫生部颁布的《乳与乳品卫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生牛乳禁止上市。也就是说,在市场上根本见不到鲜奶。
2.2015食品安全法有针对牛奶的条例吗
刚挤出来的生鲜牛奶,必须在2小时内降温到4摄氏度一下,全程冷链运输。
生鲜牛奶经过巴氏消毒或超高温灭菌之后,才能作为鲜牛奶在市场上出售。鲜牛奶经过发酵加工,可以制成酸奶及其它奶制品。
巴氏杀菌奶是指将生奶加热到72℃—85℃之间烧15秒·,瞬间杀死致病微生物,保留有益菌群。这种消毒方式,牛奶保质期一般在48小时以内,它们的营养价值与鲜牛奶差异不大,B族维生素的损失仅为10%左右,但是一些生理活性物质可能会失活。
超高温灭菌指的是,在135℃到150℃温度消毒4到15秒, 瞬间灭菌处理,完全破坏其中可生长的微生物和芽孢。但是因为高温处理,牛奶的一些不耐热营养成分如维生素等会遭到破坏,其中的乳糖也会会焦化,蛋白质与乳糖还会发生一定的美拉德反应,使牛奶褐变,并破坏牛奶原有的风味。超高温灭菌奶可在常温下保藏30天以上。
3.与食品标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有哪些
食品标签的相关法律法规有《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乳制品的标签需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生产加工企业的标签规范需符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4.高铁允许带牛奶吗
牛奶不属于铁路部门规定禁止携带上车的物品,可以带。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中规定:
六、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八、其他禁止和限制旅客携带物品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火车站安检除去各类违禁品外,也将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利器、钝器等列为禁止携带物品。例如,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携带进站上车。旅客在装带行李前认真查看物品的包装标志,只要有易燃易爆标志的,特别是各类烟花炮竹,都属禁止携带进站上车的危险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春运环岛高铁出行注意!这些东西不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