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现在司法机关在办案的时候也是非常的谨慎的,个人认为,如果犯罪嫌疑人是过失伤害的话,公检法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的可能性很小。不过,如果犯罪嫌疑人坚持是过失犯罪,且辩护人也按照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来辩护的话,重点还是应该有证据来支持这种辩护观点的。
-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 (一)犯罪情节较轻;
- (二)有悔罪表现;
-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