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下需通过诉讼离婚?

2024年06月09日13:41:34

下列五种情况必须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婚姻关系:
1.单方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对方不愿意;
2.夫妻二人皆有意愿离异,但对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等事项存在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3.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4.双方尚未缔结合法的婚姻或登记证书遗失;
5.双方已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注册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