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与损失赔偿金能否同时主张

2024年06月10日18:41:11

通常情况下,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不可并用。
法律明确规定,若双方协议设定的违约金,其上限应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可预见的违约损害金额。
若允许受害方同时追讨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可能使违约方承受过量的违约责任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