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准则

2024年06月10日18:42:58

判定医方诊疗疏忽的法律依据包括:
1. 医者未能尽到所处医疗环境下应有的诊疗职责;
2. 违背相关诊疗规程;
3. 医疗机构拒不出具病历材料等情况。
若患者于诊疗过程中遭受伤害,而医方或其医护人员存在过错,则医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