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履行对子女义务的处理方式

2024年06月12日18:45:25

未成人法定权利规定,若父母未能尽应尽义务,未成年子女有权依法讨要抚养费。
其中包括日常生活所需,如衣食住行,以及教育、医疗方面的需求。
关于此类纠纷的调处,应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斡旋和调解。
此外,若发生诉讼纠纷,未成年子女及近亲也有权寻求法律援助,向法庭提请诉讼以期达到裁决目的。
然而还有四种特殊情况,可豁免支付抚养费,包括:
1. 父母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子女归属一方监护,且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监护方有权拒绝支付抚养费;
2. 支付抚养费方因长期疾病或劳动能力丧失,没有经济收入,确实无法按照原来的约定或者判决来支付款项,而由直接监护人能够承担责任之时,便可不需额外领取抚养费;
3. 支付抚养费方因严重罪行服刑,失去经济保障条件,无力支付款项,然而在恢复正常处境后,有经济来源,仍须按照原定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
4. 直接监护人再婚后,对待继父母愿意承担未成年孩童的部分甚至全部抚养责任。
在此状况下,法定监护人均同意可以适当减轻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但若继父母不愿承担抚养责任,生父或生母的抚养费金额不得降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