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而言,董事享有较大权力,他们掌控公司所有行政决策。监事仅负责对董事会及其他高层管理进行监控。然而,在我国《公司法》中,监事会以及未设立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若发现公司运营状况异常,有权展开调查,必要时可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协助,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