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标的的种类

2024年07月05日13:42:42

适合进行质押的物资类型颇多,主要有如下几种:
首先是动产质押。
财产范围涵盖容易转化、保值良好和便于管理的可售和合法处分物品;
其次是金钱质押,采用保证金等特定方式表现的金钱质押;
最后,权利质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汇票、本票、存单;
2. 国债、金融债券、大型企业债券;
3. 股份、股票;
4. 可实现特定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
5. 可正常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以及6. 其它可接受质押的重要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