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用于抵押担保

2024年07月13日08:48:11

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用作抵押担保。
该合同本身并非担保之材,仅可作为具备偿付能力的证明文件。
担保是以现有个人资产为债务偿还作保,若债务人无法按期偿还,债权人有权对担保物品进行优先处理。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