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能否被强制执行

2024年07月20日08:47:39

债务方的拆迁补偿方处于可执行状态。
债权方可向司法机关提请执行申请,待收到申请后,法院会要求债务方在固定期限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如未能按时履约,法院有权实施财产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
债务方拆迁安置房可执行的情形如下:
1.非必要住房的拆迁补偿房,可由司法机关进行执行;
2.若为必要住所,仅能实行查封,无法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
3.对于动产财产的查封和扣押,法院可直接掌控该项财产。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
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