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的构成要素

2024年07月21日18:47:24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器材的监管秩序,此类器材为国家安全机构开展机密侦查与通讯所用;


2、在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须实施非法生产、贩卖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之行为。
非法”意指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制造或销售,亦或是虽获批准却擅自超出计划与范围生产或销售;


3、而本罪的主体为一般自然人;


4、在主观上,本罪仅可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至于是否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无需过分严格要求,只要行为人故意非法生产、销售间谍器材,即可视为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