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关于变更《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备案表的通知

2020年07月17日20:31:05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电视台,解放军总政治部艺术局: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总局40号令)的有关规定,全国各电视剧审查发证机构自2006年7月1日起,统一变更、使用由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印制的《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备案表。
报送单位应在每月第一周前将上月《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报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并附《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备案表(略)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