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文号: 深统法字[2005]9号
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对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深圳市统计局对国家和省的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将《深圳市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做好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市统计局成立由邓平局长任组长,孔爱玲、李必祥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2005年年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年报协调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区统计局要相应成立由局领导牵头的年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职能部门负责年报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年报中出现的问题。
二、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制度方法,如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今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又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头一年,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市建设成就,意义十分重大。国家和省为了从总体上保持与经济普查一致,对国家报表制度规定的表式、调查范围、指标内容、调查方法基本不作调整。但省统计局对专业统计作了一些调整部署,主要是: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由企调队负责;非农户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由农调队移给投资处;社科处新增建筑科技情况调查;将《基本单位情况统计》101表列入专业统计,其中规模以上企业由各专业负责,规模以下企业的增减变动情况由普查中心负责。我市基于现代化管理需要,根据市领导指示,增设了反映“效益深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标体系,对报表制度也作了适量的变动。因此,各级统计部门要坚决按照统计制度方法要求,认真组织完成年报和定期报表任务,为政府的管理决策提供可靠数据和优质服务。
三、抓好网上直报,加强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为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全面实施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的通知》(深府办(2005)94号)精神,抓住机遇,专人落实,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效率。要根据在地统计和GDP核算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基层各专业报表数据的审核、监控和检查评估,层层把关,确保报表质量,提高我市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各区统计局要充分做好年报的人力、物力准备工作。各区统计局要统一调配好局内部的人力和物力,落实好每个专业人员,充分做好物质准备,确保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市直各有关部门及报表填报单位要高度重视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要切实加强统计工作,解决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条件;要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办事,严格执行我局各专业的年报和定期报表制度,完成我局布置的各项报表任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2005年12月8日
附:深圳市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国家统计报表制度2005年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2006年6月,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2007年1月。本文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各项报表制度继续执行,所列文号国家改为国统字(2005)85号,省改为粤统字(2005)63号,我市改为深统法字(2005)9号。
一、统计标准
(一)各区统计局必须在2005年12月16日前完成对本辖区内统计上使用的12位行政区划代码的清理、建库和上报工作,为明年国家推行新的城乡划分标准打下基础。
(二)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05)79号),修改有关专业统计报表分组指标。
(三)继续分专业按季度和年度实施“广东省民营经济统计试行办法(修订稿)”,具体要求及表式参见《关于印发〈广东省民营经济统计试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统字(2005)15号)规定。
二、基本单位统计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在经济普查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60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602表)的基础上修改。在09栏“控股情况”项下增加“3集体绝对控股”、“4集体相对控股”;增加“27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项及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和“年末资产”指标。取消“15工会成立情况”,年末从业人员数中的“按学历分”、“按专业技术职称分”和“按技术等级分”的分组指标,“19计算机使用情况”,“20企业集团情况”指标及分组。
(二)“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的填报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上述各类企业的基本情况表将随市局的相关专业统计制度下发,由市局相关专业处(室)负责并将调查结果在向省局专业处(室)报送的同时向市局普查中心提供,时间为次年3月15日前。
(三)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开始建立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增加“新增、变更、注销单位情况表”半年报和年报,由县及县以上编办、民政、税务(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辖区内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增减变动情况,此项工作由各级基本单位管理部门负责。我市“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2-2表)的增减变动调查由市局普查中心负责,政策法规处协助。
(四)非批发零售业企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所属的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活动单位,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由当地相关专业负责调查、审核、修订后统一交当地贸易专业。
(五)市局普查中心作为名录库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和信息提供工作;市局计算中心作为名录库的技术保障机构,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系统开发和日常维护、安全运行等技术保障工作。按行业分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J301综合表),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J401表)由市局普查中心负责、计算中心协助汇总上报省统计局。
三、国民经济核算
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
(一)按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调整有关报表的行业分组。在《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报表制度》中从2005年年报开始,将年报有关GDP产业类别的行业划分为94个行业。
从2006年定报开始,将季度GDP划分为19个门类,具体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二)在“最终消费”(Q307表)中,调整“农村居民消费”和“城镇居民消费”的支出项目。
(三)将“按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Q305表)中所涉及的所有“最终消费”、“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均改称为“最终消费支出”、“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
四、农业统计
农业综合和价格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一)取消“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表”(农年综07表)中宾栏“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各项分组。
(二)取消“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季节报”(农定综03表)中宾栏“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各项分组,取消“按现行价格计算”和“按可比价格计算”中的“其中:本季”的各项分组;增加宾栏“缩减指数”和“发展速度”的各项分组。
(三)计算产值的价格执行粤统字(2005)57号《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规范农业核算的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
(四)“农业经济主要指标全年预计表”表号调整为SD-A002表。
五、工业、能源统计
(一)基层表。
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102表)和“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1表)中的“新产品产值”指标解释修改为:指报告期本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价值,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2.“工业企业财务状况”(B103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分别改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增加“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增加股本、工会经费、差旅费指标。
3.将原《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1表)、“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107-2表)列入《工业、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中,填报范围仍为大中型工业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1表)表号调整为B107-1表,表式改用经济普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608)。“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107-2表)表号调整为B107-2表,指标按经济普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609表)调整,增加“全部科技项目数”、“新产品开发项目数”、“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数”、“全部科技项目经费内部支出合计”和“研究与实验发展项目经费支出”。
4.“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1表),取消表头部分的属于“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的内容。将“是否农村工业”改为“是否当年或去年新建企业:代码□(是填“1”,否填“0”),如填“1”,请填写开业时间□□□□年□月;本表1月份免报。
5.“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02表)“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分别改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4、9、12月份的报送时间由月后13日12时前改为月后16日12时前。
6.停止报送5000家联网直报企业报表中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B121表)“工业产、销、存及订货情况”(B221表)、“工业企业投资、科技开发及劳动情况”(B222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B223表)。
7.“工业生产与经营预计完成情况”(B224表)的报送范围仍为原5000家联网直报企业。
8.增加“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B123表),统计范围为全部国家联网直报企业,报送时间为2月底前,报送内容为:年末在用计算机数(台);年末拥有网站数(个);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千元);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千元)。
9.对《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目录》、《主要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目录》、《主要产品产量和生产能力目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目录》。
10.“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105表)改为经济普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B606表)表式。报送时间改为2月底前。
11.“重点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108表)改为经济普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B606-1表)表式,表名改为“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表号调整为P105-1表。调查范围为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送时间改为2月底前。
12.增加“工业企业水消费”季报(P206表),调查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送时间:2005年年报为年后2月底前,其他季度为季后7日前。
13.“工业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205表)中,增加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电力指标;取消“补充资料”部分。报送时间不变。
(二)综合表。
1.增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减变动原因一览表”(B307表),报送时间为4月5日。
2.取消“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B402表)。
3.《工业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401表)中增加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电力指标。
六、运输邮电业统计
(一)修订“民用车辆拥有量”(D301表)主栏指标:在“其他汽车”下增设“其中: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取消“四、农用运输车”及分组;修改“五、拖拉机”指标下的分组,将原“1、大型”改为“1、大中型”;原“2、小型”改为“2、小型方向盘式”。宾栏指标:取消总计中“特种”。
(二)修订“全国民用车辆拥有量”(D304表)的部分指标,内容同“民用车辆拥有量”(D301表)。
(三)增加“公路汽车客运站客运统计表”,表号为SD-D006表。
(四)民用车辆拥有量(D301表)、全社会客货运输(吞吐)量(D302表)、全社会公路分货类运输量(D344表)、全社会水路分货类运输量(D345表)、铁路分货类运输量(D323表)、港口分货类吞吐量(全港)(D317表)、民航航线及飞机年末数(D333表)、邮电业务量完成情况(D405表)的填报单位为我市相关市直机关、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运输邮电业统计报表制度。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一)基层表。
1.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SD-H001表)项目概况中“国有经济控股”改为“控股情况”,并增加“集体绝对控股”、“集体相对控股”和“其他”;取消“对外借款”、“其中:统借统还”、“设备、器材款”等指标;建设性质中的“改建”调整为“改建和技术改造”。增加“规划用地面积”、“本年实际征用和购置土地面积”、“本年实际征用和购置土地成交价款”。
2.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H501表)。调查对象为城镇按工业行业大类划分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二)综合表。
取消“深圳市私人建房统计表”(SD-H002表)。
八、房地产开发统计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报表专业代码由H调整为X。从2005年年报起,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由深圳市统计局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合作共同完成。深圳市统计局负责房地产项目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房地产项目施工、空置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状况等统计指标的统计工作。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的统计工作。
(一)基层表。
1.在原“房地产开发统计基层标准表”(H101-2表)中取消“实际需要的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未完工程累计投资”、“其中:购置旧设备”、“债券”、“对外借款”、“其中:统借统还”、“集资”、“设备、器材款”、“拆迁还建竣工房屋面积”、“统建代建竣工房屋面积”、“公益性建筑竣工面积”、“预售面积”以及“实际销售面积”和“实际销售额”项下的“销售给个人”。增加了“配套工程投资”、“普通住房”、“银行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个人按揭贷款”、“其中:不可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套数”、“其中:现房销售套数”、“期房销售套数”、“现房平均销售价格”、“期房平均销售价格”以及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额按现房和期房的分组。
2.在101-1表中增加:计算机使用情况,其中微机台数、互联网站数、当年发生的电子商务采购额、当年发生的电子商务销售额。
3.“房地产企业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表号X104表),表名改为“房地产项目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表号调整为SD-X104表。
4.将“房地产企业施工、销售、空置情况”(表号X105表)拆分为两张表。一张为“房地产项目施工、空置情况”,表号调整为SD-X105表。另一张为“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表”,并增加按地段分的项目销售情况,表号为SD-X106表。
5.原“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表”(H101-3表)按经济普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状况”(H617表)中的指标调整,表号调整为SD-X104表,取消“经济适用房减免税费”。
6.将房地产年报与房地产定期报表合并为一张表,指标互为兼容。
7.将“3000家联网直报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情况”(H102表)的表号调整为X106表,并将指标合并在101-1表中。
8.将“3000家联网直报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及空置情况”(H205表)的表号调整为X204表,并将其指标合并在SD-106表中。
(二)综合表。
根据基层表修订内容做相应调整。原“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H404表)调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X401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施工、销售和空置情况”(X402表)。
九、建筑业统计
(一)基层表。
1.所有价值量指标的计量单位均由“万元”调整为“千元”。在“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202表)、“建筑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C203表)、“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C204表)、“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5表)中,取消与“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相重复的内容。
2.“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表)按经济普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613表)中“生产情况”的指标调整,增加“在外省完成的产值”按地区分组,在从业人员情况部分增加“年末从业人数”。
3.“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C104表)按经济普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613表)中“房屋建筑完成情况”的指标调整。
4.“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表)按经济普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614表)的指标调整。
5.“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5表)按经济普查“劳务分包及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C615表)的指标调整,取消其中带“*”号指标,在从业人员情况部分增加“年末从业人数”。
6.“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202表)中增加建筑业总产值“在外省完成的产值”按地区分组;取消补充资料“上年同期建筑业总产值”。
7.“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203表)中,在“管理费用”指标项下增加“工会经费”;在“劳动、失业保险费”指标后增加“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在“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指标后分别增加“其中:主营业务应付工资总额”,“其中: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总额”,在“其中:竣工工程”指标后增加“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劳动、待业保险费”改为“劳动、失业保险费”,调整到“本年折旧”指标后;“经营费用”指标调整到“其他业务利润”指标之后。
8.“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5表)中增加“2、营业收入合计”、“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3、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6、营业利润”、“8、本年折旧”、“9、劳动、失业保险”、“10、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五、全部从业人员季平均人数”,“企业总收入”改为“建筑业总产值”;取消“其中:劳务收入”、“2、税金”。
(二)综合表。
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C403表)宾栏增加“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分组。其他综合表根据基层表所修订的内容做相应的调整。
十、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统计
(一)基层表。
1.增加“法人单位基本情况”(E101-1表),按经济普查601表调整。
2.增加“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E101-2表),按经济普查602表调整。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年报表”(原表号SY-E001表),增加补充资料“年末零售营业面积”。表号调整为SY-E102-1表。
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分类年报表”(原表号SY-E001A表),“零售额”等指标增加上年同期数,表号调整为SY-E001表。
5.“限额以上餐饮业商品销售情况”(原表号E102-2表),表名改为“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经营情况”,指标进行相应调整。增加补充资料:年末餐饮营业面积、年末住宿或餐饮企业拥有床位数、年末住宿或餐饮企业拥有餐位数,表号调整为SY-E102-2表。
6.增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月报表”。表号调整为SD-E102-1表。
7.“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经营情况月报表”表号调整为SD-E202-2表。
8.“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E103-1表),指标按经济普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E622表)调整。
9.“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E103-2表),表名改为“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统计范围扩大到住宿业,财务指标按经济普查“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状况”(E624表)调整。
10.“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E108表),表名改为“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星级以外住宿业、限额以下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范围扩大到住宿业,样本单位代码增加一位,代码09“批零商业主要经营类别”增加到25类,代码10改为“住宿业类别”,代码11为“餐饮业类别”。
11.“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商品销售调查表”(E202-3表),表名改为“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星级以外住宿业、限额以下餐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统计范围增加住宿业。指标调整为“销售额或营业额”、“零售额”。增加“毛利率、月经营费用、月场地租金、月工商管理费、月税金”等指标,满足数据质量评估及核算需要。表号调整为SD-E202-3表。
12.“重点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E203表),“商品销售收入净额”、“商品销售成本”、“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三项指标,分别调整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取消“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流动负债”,增加“营业利润”指标。表下增加补充资料:2005年末在用计算机数(台);2005年末拥有网站数(个);2005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千元);2005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千元)。
13.“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E204表)由年报改为季报,表号调整为E104表,增加了“计算机市场(222)、通讯器材市场(223)、花卉市场(224)”三类市场。上报时间为年后15日前。
14.“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和餐饮业经营情况”(E205-1表),表名改为“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范围扩大到住宿业,本表由年报改为半年报,表号调整为E105-1表,上报时间为半年后15日前。指标进行相应调整。
15.“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和餐饮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E205-2表),表名改为“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统计范围扩大到住宿业,本表由年报改为半年报,表号调整为E105-2表,上报时间为半年后15日前。
(二)综合表。
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E301表),增加补充资料“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2.“餐饮业销售情况”(E302表),表名改为“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范围扩大到住宿业。增加补充资料:年末餐饮营业面积、年末住宿或餐饮企业拥有床位数、年末住宿或餐饮企业拥有餐位数。
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财务状况”(E304表),指标按经济普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E622表)调整。
4.“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财务状况”(E305表),表名改为“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财务状况”,统计范围包括住宿业,财务指标按经济普查“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状况”(E624表)调整。
5.“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经营情况”(E405表),表名改为“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经营情况”,表号调整为E402表,增加按行业分组。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E404表),在行业分组中增加住宿和餐饮业分组。
十一、社会统计
(一)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1.指标调整。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改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将“环保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改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将“农村改水累计受益率”改为“已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人口百分比”;将“报纸发行数量”改为“订销报纸累计份数”;将“医院床位数”改为“卫生机构床位数”;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数”改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性单位的床位数”改为“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的床位数”。
2.小数位调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非农人口所占比重”指标小数位保留2位;“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环境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专业技术人员数”和“其中:女性”、“民政经费”、“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卫生技术人员”和“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卫生机构床位数”、“医院病床使用率”和“离婚对数”、“县处级干部人数”和“其中:女性”保留1位小数;“公共图书馆藏书”、“第三产业增加值”、“进出口贸易差额”、“年末总人口”与“其中:女性”、“0一14岁人口”与“其中:女性”、“15一64岁人口”与“其中:女性”、“65岁以上人口”与“其中:女性”指标保留整数。
3.计量单位调整。“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万元”改为“亿元”;“卫生技术人员”和“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由“人”改为“万人”;“卫生机构床位数”由“张”改为“万张”;“废水排放总量”由“万吨”改为“亿吨”、“离退休退职人员保险福利费用”由“万元”改为“亿元”、“刑事案件立案数”、“治安案件查处数”由“件”改为“起”、“离婚对数”由“对”改为“万对”、“民政经费”由“万元”改为“亿元”;“县处级干部人数”和“其中:女性”由“万人”改为“千人”。
(二)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1.取消“农村社会保障网络数”指标。
2.对“初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的计算公式以及“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的指标解释进行修改。
(三)继续试行《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十二、科技统计
(一)《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和《高技术产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专业代码由K调整为L。
(二)将“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107-1表)、“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2表)列入《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取消“大中型工业企业办科技机构一览表”(L107-3表)。
(三)建立《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增加“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试行)”(L707-1表),上报时间为1月25日前。将科技行业滚动调查的报表纳入本制度,2005年对建筑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增加“建筑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7表)和“建筑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107-8表),上报时间为2月底前。
十三、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已印发各地区,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
十四、城镇劳动力调查
(一)2005年第4季度的劳动力调查随1%人口抽样调查进行。
(二)2006年第2季度“劳动力调查表”(Y201表)增加“调查时点居住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婚姻状况”、以及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和技术等级或职称情况,将原来的“户口登记状况”分解为“户口登记地情况”和“户口登记地类型”,就业身份分解为“工作单位或经营活动类型”和“工作性质”。
十五、劳动统计
(一)基层表。
在“劳动情况”(SY-I102-1表)的“在岗职工”项下,增加“长期职工”和“临时职工”。
(二)综合表。
1.在“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I301)的“在岗职工年末人数”项下,增加“长期职工”和“临时职工”。
2.根据省统计局《关于报送2005年劳动统计年快报的通知》(粤统办字(2005)42号)要求,增加“劳动情况快速年报”(SY-I001表)。
十六、城市住户调查
(一)“城市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调查表”(W104表)增加补充资料:“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部);“接入有线电视网络的电视机”(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台)。“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总额”(元)。
(二)暂停上报“城市居民家庭食品调查长表”(W107表)。
十七、价格统计
(一)根据工业品价格调查制度的要求,实行新的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
(二)调整流通消费价格统计分类目录。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流通消费价格统计调查商品(服务)目录和指标解释的通知》(国统字(2005)18号)。将省、自治区、上报的“省、自治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301表)”、“省、自治区商品零售价格指数(V302表)”、“省、自治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V303表)”的上报时间由原来的年后10日提前到年后6日。
十八、企业调查
(一)企业景气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1.将“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列入企业景气统计报表制度,表号为N241表,报送时间为每月22一25日。
2.年报(N131表)上报时间修订为2月20日前。
3.报送方式增加网上直报(详见企业景气调查制度)。
4.增加对各区行政区划代码的说明(详见企业景气调查制度)。
(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1.企业集团统计范围:增加了“重点企业”字样。
2.调查表式及内容:增加“重点企业的调查表式及内容与企业集团调查表式及内容一致”。
3.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增加“重点企业各项指标统计原则与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一致”。
4.报送渠道与方式:
(1)报送渠道增加“深圳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
(2)报送方式修订为“软盘及纸介质报表各一份”。
(3)通信地址增加深圳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地址。
5.报送时间:年报上报时间修订为2006年4月28日,定期报表上报时间修订为2006年7月28日。
(三)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跟踪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1.报送渠道与方式:收表单位修订为“深圳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报送方式修订为报送软盘及纸介质报表。
2.报送时间:2005年年报上报时间修订为2006年3月25日前,2006年定期报表上报时间修订为2006年7月25日前。
(四)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制度》专业代码由N调整为B。
1.基层表。
(1)“企业基层表”(B111表)中取消“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外商资本”;增加“资产总计”、“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净值”;宾栏增加“上年同期”。
(2)“个体工业单位调查表”(B114表)中增加:“资产总计”,“营业收入”指标增加“上年同期”;
(3)“企业基层表”(B211表)宾栏增加“上年同期”;
(4)“个体工业单位调查表”(B214表)的“营业收入”指标增加“上年同期”。
2.综合表。
(1)“总体总量指标”(B311表)增加“资产总计”。
(2)“企业总量指标”(B312表)增加“资产总计”、“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净值”;取消“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外商资本”。
(3)“个体工业总量指标”(B313表)增加“资产总计”。
3.报送时间和方式:年报上报时间修订为2005年12月10日前,定期报表上报时间分别修订为2006年3月30日、6月29日和9月29日(详见该制度)。报送方式修订为报送软盘或电子邮件。
十九、其它服务业统计
从2005年年报开始,建立《深圳市规模以上其它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和《深圳市规模以下其它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一)规模以上其它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详见该制度),表种有:
1.其它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综合表,表号SD-F001表。
2.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综合表,表号SD-F002表。
3.深圳市其它服务业单位基层表,表号SD-F003表。
(二)规模以下其它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详见该制度),表种有:
1.深圳市其它服务业企业抽样调查表,表号SY-F001表。
2.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抽样调查表,表号SY-F002表。
3.其它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综合表,表号SY-F003表。
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综合表,表号SY-F004表。
取消《广东省要素市场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以上各专业报表制度修订的表式见相关制度。
发布文号: 深统法字[2005]9号
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对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深圳市统计局对国家和省的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将《深圳市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做好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市统计局成立由邓平局长任组长,孔爱玲、李必祥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2005年年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年报协调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区统计局要相应成立由局领导牵头的年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职能部门负责年报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年报中出现的问题。
二、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制度方法,如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今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又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头一年,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市建设成就,意义十分重大。国家和省为了从总体上保持与经济普查一致,对国家报表制度规定的表式、调查范围、指标内容、调查方法基本不作调整。但省统计局对专业统计作了一些调整部署,主要是: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由企调队负责;非农户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由农调队移给投资处;社科处新增建筑科技情况调查;将《基本单位情况统计》101表列入专业统计,其中规模以上企业由各专业负责,规模以下企业的增减变动情况由普查中心负责。我市基于现代化管理需要,根据市领导指示,增设了反映“效益深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标体系,对报表制度也作了适量的变动。因此,各级统计部门要坚决按照统计制度方法要求,认真组织完成年报和定期报表任务,为政府的管理决策提供可靠数据和优质服务。
三、抓好网上直报,加强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为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全面实施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的通知》(深府办(2005)94号)精神,抓住机遇,专人落实,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效率。要根据在地统计和GDP核算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基层各专业报表数据的审核、监控和检查评估,层层把关,确保报表质量,提高我市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各区统计局要充分做好年报的人力、物力准备工作。各区统计局要统一调配好局内部的人力和物力,落实好每个专业人员,充分做好物质准备,确保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市直各有关部门及报表填报单位要高度重视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要切实加强统计工作,解决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条件;要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办事,严格执行我局各专业的年报和定期报表制度,完成我局布置的各项报表任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2005年12月8日
附:深圳市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国家统计报表制度2005年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2006年6月,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2007年1月。本文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各项报表制度继续执行,所列文号国家改为国统字(2005)85号,省改为粤统字(2005)63号,我市改为深统法字(2005)9号。
一、统计标准
(一)各区统计局必须在2005年12月16日前完成对本辖区内统计上使用的12位行政区划代码的清理、建库和上报工作,为明年国家推行新的城乡划分标准打下基础。
(二)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05)79号),修改有关专业统计报表分组指标。
(三)继续分专业按季度和年度实施“广东省民营经济统计试行办法(修订稿)”,具体要求及表式参见《关于印发〈广东省民营经济统计试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统字(2005)15号)规定。
二、基本单位统计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在经济普查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60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602表)的基础上修改。在09栏“控股情况”项下增加“3集体绝对控股”、“4集体相对控股”;增加“27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项及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和“年末资产”指标。取消“15工会成立情况”,年末从业人员数中的“按学历分”、“按专业技术职称分”和“按技术等级分”的分组指标,“19计算机使用情况”,“20企业集团情况”指标及分组。
(二)“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的填报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上述各类企业的基本情况表将随市局的相关专业统计制度下发,由市局相关专业处(室)负责并将调查结果在向省局专业处(室)报送的同时向市局普查中心提供,时间为次年3月15日前。
(三)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开始建立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增加“新增、变更、注销单位情况表”半年报和年报,由县及县以上编办、民政、税务(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辖区内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增减变动情况,此项工作由各级基本单位管理部门负责。我市“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2-2表)的增减变动调查由市局普查中心负责,政策法规处协助。
(四)非批发零售业企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所属的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活动单位,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由当地相关专业负责调查、审核、修订后统一交当地贸易专业。
(五)市局普查中心作为名录库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和信息提供工作;市局计算中心作为名录库的技术保障机构,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系统开发和日常维护、安全运行等技术保障工作。按行业分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J301综合表),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J401表)由市局普查中心负责、计算中心协助汇总上报省统计局。
三、国民经济核算
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
(一)按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调整有关报表的行业分组。在《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报表制度》中从2005年年报开始,将年报有关GDP产业类别的行业划分为94个行业。
从2006年定报开始,将季度GDP划分为19个门类,具体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二)在“最终消费”(Q307表)中,调整“农村居民消费”和“城镇居民消费”的支出项目。
(三)将“按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Q305表)中所涉及的所有“最终消费”、“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均改称为“最终消费支出”、“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
四、农业统计
农业综合和价格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一)取消“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表”(农年综07表)中宾栏“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各项分组。
(二)取消“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季节报”(农定综03表)中宾栏“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各项分组,取消“按现行价格计算”和“按可比价格计算”中的“其中:本季”的各项分组;增加宾栏“缩减指数”和“发展速度”的各项分组。
(三)计算产值的价格执行粤统字(2005)57号《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规范农业核算的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
(四)“农业经济主要指标全年预计表”表号调整为SD-A002表。
五、工业、能源统计
(一)基层表。
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102表)和“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1表)中的“新产品产值”指标解释修改为:指报告期本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价值,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2.“工业企业财务状况”(B103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分别改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增加“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增加股本、工会经费、差旅费指标。
3.将原《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1表)、“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107-2表)列入《工业、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中,填报范围仍为大中型工业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1表)表号调整为B107-1表,表式改用经济普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608)。“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107-2表)表号调整为B107-2表,指标按经济普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609表)调整,增加“全部科技项目数”、“新产品开发项目数”、“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数”、“全部科技项目经费内部支出合计”和“研究与实验发展项目经费支出”。
4.“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1表),取消表头部分的属于“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的内容。将“是否农村工业”改为“是否当年或去年新建企业:代码□(是填“1”,否填“0”),如填“1”,请填写开业时间□□□□年□月;本表1月份免报。
5.“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02表)“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分别改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4、9、12月份的报送时间由月后13日12时前改为月后16日12时前。
6.停止报送5000家联网直报企业报表中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B121表)“工业产、销、存及订货情况”(B221表)、“工业企业投资、科技开发及劳动情况”(B222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B223表)。
7.“工业生产与经营预计完成情况”(B224表)的报送范围仍为原5000家联网直报企业。
8.增加“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B123表),统计范围为全部国家联网直报企业,报送时间为2月底前,报送内容为:年末在用计算机数(台);年末拥有网站数(个);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千元);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千元)。
9.对《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目录》、《主要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目录》、《主要产品产量和生产能力目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目录》。
10.“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105表)改为经济普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B606表)表式。报送时间改为2月底前。
11.“重点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108表)改为经济普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B606-1表)表式,表名改为“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表号调整为P105-1表。调查范围为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送时间改为2月底前。
12.增加“工业企业水消费”季报(P206表),调查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送时间:2005年年报为年后2月底前,其他季度为季后7日前。
13.“工业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205表)中,增加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电力指标;取消“补充资料”部分。报送时间不变。
(二)综合表。
1.增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减变动原因一览表”(B307表),报送时间为4月5日。
2.取消“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B402表)。
3.《工业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401表)中增加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电力指标。
六、运输邮电业统计
(一)修订“民用车辆拥有量”(D301表)主栏指标:在“其他汽车”下增设“其中: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取消“四、农用运输车”及分组;修改“五、拖拉机”指标下的分组,将原“1、大型”改为“1、大中型”;原“2、小型”改为“2、小型方向盘式”。宾栏指标:取消总计中“特种”。
(二)修订“全国民用车辆拥有量”(D304表)的部分指标,内容同“民用车辆拥有量”(D301表)。
(三)增加“公路汽车客运站客运统计表”,表号为SD-D006表。
(四)民用车辆拥有量(D301表)、全社会客货运输(吞吐)量(D302表)、全社会公路分货类运输量(D344表)、全社会水路分货类运输量(D345表)、铁路分货类运输量(D323表)、港口分货类吞吐量(全港)(D317表)、民航航线及飞机年末数(D333表)、邮电业务量完成情况(D405表)的填报单位为我市相关市直机关、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运输邮电业统计报表制度。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一)基层表。
1.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SD-H001表)项目概况中“国有经济控股”改为“控股情况”,并增加“集体绝对控股”、“集体相对控股”和“其他”;取消“对外借款”、“其中:统借统还”、“设备、器材款”等指标;建设性质中的“改建”调整为“改建和技术改造”。增加“规划用地面积”、“本年实际征用和购置土地面积”、“本年实际征用和购置土地成交价款”。
2.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H501表)。调查对象为城镇按工业行业大类划分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二)综合表。
取消“深圳市私人建房统计表”(SD-H002表)。
八、房地产开发统计
《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报表专业代码由H调整为X。从2005年年报起,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由深圳市统计局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合作共同完成。深圳市统计局负责房地产项目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房地产项目施工、空置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状况等统计指标的统计工作。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的统计工作。
(一)基层表。
1.在原“房地产开发统计基层标准表”(H101-2表)中取消“实际需要的总投资”、“自开始建设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未完工程累计投资”、“其中:购置旧设备”、“债券”、“对外借款”、“其中:统借统还”、“集资”、“设备、器材款”、“拆迁还建竣工房屋面积”、“统建代建竣工房屋面积”、“公益性建筑竣工面积”、“预售面积”以及“实际销售面积”和“实际销售额”项下的“销售给个人”。增加了“配套工程投资”、“普通住房”、“银行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个人按揭贷款”、“其中:不可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套数”、“其中:现房销售套数”、“期房销售套数”、“现房平均销售价格”、“期房平均销售价格”以及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额按现房和期房的分组。
2.在101-1表中增加:计算机使用情况,其中微机台数、互联网站数、当年发生的电子商务采购额、当年发生的电子商务销售额。
3.“房地产企业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表号X104表),表名改为“房地产项目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表号调整为SD-X104表。
4.将“房地产企业施工、销售、空置情况”(表号X105表)拆分为两张表。一张为“房地产项目施工、空置情况”,表号调整为SD-X105表。另一张为“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表”,并增加按地段分的项目销售情况,表号为SD-X106表。
5.原“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表”(H101-3表)按经济普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状况”(H617表)中的指标调整,表号调整为SD-X104表,取消“经济适用房减免税费”。
6.将房地产年报与房地产定期报表合并为一张表,指标互为兼容。
7.将“3000家联网直报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情况”(H102表)的表号调整为X106表,并将指标合并在101-1表中。
8.将“3000家联网直报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及空置情况”(H205表)的表号调整为X204表,并将其指标合并在SD-106表中。
(二)综合表。
根据基层表修订内容做相应调整。原“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H404表)调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投资、资金和土地情况”(X401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施工、销售和空置情况”(X402表)。
九、建筑业统计
(一)基层表。
1.所有价值量指标的计量单位均由“万元”调整为“千元”。在“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202表)、“建筑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C203表)、“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C204表)、“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5表)中,取消与“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相重复的内容。
2.“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表)按经济普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613表)中“生产情况”的指标调整,增加“在外省完成的产值”按地区分组,在从业人员情况部分增加“年末从业人数”。
3.“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C104表)按经济普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613表)中“房屋建筑完成情况”的指标调整。
4.“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表)按经济普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614表)的指标调整。
5.“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5表)按经济普查“劳务分包及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C615表)的指标调整,取消其中带“*”号指标,在从业人员情况部分增加“年末从业人数”。
6.“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202表)中增加建筑业总产值“在外省完成的产值”按地区分组;取消补充资料“上年同期建筑业总产值”。
7.“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203表)中,在“管理费用”指标项下增加“工会经费”;在“劳动、失业保险费”指标后增加“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在“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指标后分别增加“其中:主营业务应付工资总额”,“其中: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总额”,在“其中:竣工工程”指标后增加“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劳动、待业保险费”改为“劳动、失业保险费”,调整到“本年折旧”指标后;“经营费用”指标调整到“其他业务利润”指标之后。
8.“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5表)中增加“2、营业收入合计”、“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3、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6、营业利润”、“8、本年折旧”、“9、劳动、失业保险”、“10、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五、全部从业人员季平均人数”,“企业总收入”改为“建筑业总产值”;取消“其中:劳务收入”、“2、税金”。
(二)综合表。
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C403表)宾栏增加“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分组。其他综合表根据基层表所修订的内容做相应的调整。
十、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统计
(一)基层表。
1.增加“法人单位基本情况”(E101-1表),按经济普查601表调整。
2.增加“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E101-2表),按经济普查602表调整。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年报表”(原表号SY-E001表),增加补充资料“年末零售营业面积”。表号调整为SY-E102-1表。
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分类年报表”(原表号SY-E001A表),“零售额”等指标增加上年同期数,表号调整为SY-E001表。
5.“限额以上餐饮业商品销售情况”(原表号E102-2表),表名改为“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经营情况”,指标进行相应调整。增加补充资料:年末餐饮营业面积、年末住宿或餐饮企业拥有床位数、年末住宿或餐饮企业拥有餐位数,表号调整为SY-E102-2表。
6.增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月报表”。表号调整为SD-E102-1表。
7.“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经营情况月报表”表号调整为SD-E202-2表。
8.“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E103-1表),指标按经济普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E622表)调整。
9.“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E103-2表),表名改为“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统计范围扩大到住宿业,财务指标按经济普查“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状况”(E624表)调整。
10.“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E108表),表名改为“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星级以外住宿业、限额以下餐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范围扩大到住宿业,样本单位代码增加一位,代码09“批零商业主要经营类别”增加到25类,代码10改为“住宿业类别”,代码11为“餐饮业类别”。
11.“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商品销售调查表”(E202-3表),表名改为“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星级以外住宿业、限额以下餐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统计范围增加住宿业。指标调整为“销售额或营业额”、“零售额”。增加“毛利率、月经营费用、月场地租金、月工商管理费、月税金”等指标,满足数据质量评估及核算需要。表号调整为SD-E202-3表。
12.“重点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E203表),“商品销售收入净额”、“商品销售成本”、“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三项指标,分别调整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取消“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流动负债”,增加“营业利润”指标。表下增加补充资料:2005年末在用计算机数(台);2005年末拥有网站数(个);2005全年电子商务采购金额(千元);2005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金额(千元)。
13.“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E204表)由年报改为季报,表号调整为E104表,增加了“计算机市场(222)、通讯器材市场(223)、花卉市场(224)”三类市场。上报时间为年后15日前。
14.“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和餐饮业经营情况”(E205-1表),表名改为“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范围扩大到住宿业,本表由年报改为半年报,表号调整为E105-1表,上报时间为半年后15日前。指标进行相应调整。
15.“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和餐饮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E205-2表),表名改为“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统计范围扩大到住宿业,本表由年报改为半年报,表号调整为E105-2表,上报时间为半年后15日前。
(二)综合表。
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E301表),增加补充资料“年末零售营业面积”。
2.“餐饮业销售情况”(E302表),表名改为“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范围扩大到住宿业。增加补充资料:年末餐饮营业面积、年末住宿或餐饮企业拥有床位数、年末住宿或餐饮企业拥有餐位数。
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财务状况”(E304表),指标按经济普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E622表)调整。
4.“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财务状况”(E305表),表名改为“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财务状况”,统计范围包括住宿业,财务指标按经济普查“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状况”(E624表)调整。
5.“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经营情况”(E405表),表名改为“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经营情况”,表号调整为E402表,增加按行业分组。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E404表),在行业分组中增加住宿和餐饮业分组。
十一、社会统计
(一)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1.指标调整。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改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将“环保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改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将“农村改水累计受益率”改为“已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人口百分比”;将“报纸发行数量”改为“订销报纸累计份数”;将“医院床位数”改为“卫生机构床位数”;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数”改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性单位的床位数”改为“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的床位数”。
2.小数位调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非农人口所占比重”指标小数位保留2位;“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环境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专业技术人员数”和“其中:女性”、“民政经费”、“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卫生技术人员”和“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卫生机构床位数”、“医院病床使用率”和“离婚对数”、“县处级干部人数”和“其中:女性”保留1位小数;“公共图书馆藏书”、“第三产业增加值”、“进出口贸易差额”、“年末总人口”与“其中:女性”、“0一14岁人口”与“其中:女性”、“15一64岁人口”与“其中:女性”、“65岁以上人口”与“其中:女性”指标保留整数。
3.计量单位调整。“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万元”改为“亿元”;“卫生技术人员”和“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由“人”改为“万人”;“卫生机构床位数”由“张”改为“万张”;“废水排放总量”由“万吨”改为“亿吨”、“离退休退职人员保险福利费用”由“万元”改为“亿元”、“刑事案件立案数”、“治安案件查处数”由“件”改为“起”、“离婚对数”由“对”改为“万对”、“民政经费”由“万元”改为“亿元”;“县处级干部人数”和“其中:女性”由“万人”改为“千人”。
(二)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1.取消“农村社会保障网络数”指标。
2.对“初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的计算公式以及“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的指标解释进行修改。
(三)继续试行《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十二、科技统计
(一)《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和《高技术产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专业代码由K调整为L。
(二)将“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107-1表)、“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2表)列入《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取消“大中型工业企业办科技机构一览表”(L107-3表)。
(三)建立《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增加“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试行)”(L707-1表),上报时间为1月25日前。将科技行业滚动调查的报表纳入本制度,2005年对建筑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增加“建筑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L107-7表)和“建筑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L107-8表),上报时间为2月底前。
十三、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已印发各地区,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
十四、城镇劳动力调查
(一)2005年第4季度的劳动力调查随1%人口抽样调查进行。
(二)2006年第2季度“劳动力调查表”(Y201表)增加“调查时点居住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婚姻状况”、以及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和技术等级或职称情况,将原来的“户口登记状况”分解为“户口登记地情况”和“户口登记地类型”,就业身份分解为“工作单位或经营活动类型”和“工作性质”。
十五、劳动统计
(一)基层表。
在“劳动情况”(SY-I102-1表)的“在岗职工”项下,增加“长期职工”和“临时职工”。
(二)综合表。
1.在“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I301)的“在岗职工年末人数”项下,增加“长期职工”和“临时职工”。
2.根据省统计局《关于报送2005年劳动统计年快报的通知》(粤统办字(2005)42号)要求,增加“劳动情况快速年报”(SY-I001表)。
十六、城市住户调查
(一)“城市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调查表”(W104表)增加补充资料:“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部);“接入有线电视网络的电视机”(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台)。“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总额”(元)。
(二)暂停上报“城市居民家庭食品调查长表”(W107表)。
十七、价格统计
(一)根据工业品价格调查制度的要求,实行新的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
(二)调整流通消费价格统计分类目录。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流通消费价格统计调查商品(服务)目录和指标解释的通知》(国统字(2005)18号)。将省、自治区、上报的“省、自治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V301表)”、“省、自治区商品零售价格指数(V302表)”、“省、自治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V303表)”的上报时间由原来的年后10日提前到年后6日。
十八、企业调查
(一)企业景气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1.将“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列入企业景气统计报表制度,表号为N241表,报送时间为每月22一25日。
2.年报(N131表)上报时间修订为2月20日前。
3.报送方式增加网上直报(详见企业景气调查制度)。
4.增加对各区行政区划代码的说明(详见企业景气调查制度)。
(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1.企业集团统计范围:增加了“重点企业”字样。
2.调查表式及内容:增加“重点企业的调查表式及内容与企业集团调查表式及内容一致”。
3.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增加“重点企业各项指标统计原则与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一致”。
4.报送渠道与方式:
(1)报送渠道增加“深圳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
(2)报送方式修订为“软盘及纸介质报表各一份”。
(3)通信地址增加深圳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地址。
5.报送时间:年报上报时间修订为2006年4月28日,定期报表上报时间修订为2006年7月28日。
(三)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跟踪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1.报送渠道与方式:收表单位修订为“深圳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报送方式修订为报送软盘及纸介质报表。
2.报送时间:2005年年报上报时间修订为2006年3月25日前,2006年定期报表上报时间修订为2006年7月25日前。
(四)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制度》专业代码由N调整为B。
1.基层表。
(1)“企业基层表”(B111表)中取消“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外商资本”;增加“资产总计”、“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净值”;宾栏增加“上年同期”。
(2)“个体工业单位调查表”(B114表)中增加:“资产总计”,“营业收入”指标增加“上年同期”;
(3)“企业基层表”(B211表)宾栏增加“上年同期”;
(4)“个体工业单位调查表”(B214表)的“营业收入”指标增加“上年同期”。
2.综合表。
(1)“总体总量指标”(B311表)增加“资产总计”。
(2)“企业总量指标”(B312表)增加“资产总计”、“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净值”;取消“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外商资本”。
(3)“个体工业总量指标”(B313表)增加“资产总计”。
3.报送时间和方式:年报上报时间修订为2005年12月10日前,定期报表上报时间分别修订为2006年3月30日、6月29日和9月29日(详见该制度)。报送方式修订为报送软盘或电子邮件。
十九、其它服务业统计
从2005年年报开始,建立《深圳市规模以上其它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和《深圳市规模以下其它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一)规模以上其它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详见该制度),表种有:
1.其它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综合表,表号SD-F001表。
2.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综合表,表号SD-F002表。
3.深圳市其它服务业单位基层表,表号SD-F003表。
(二)规模以下其它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详见该制度),表种有:
1.深圳市其它服务业企业抽样调查表,表号SY-F001表。
2.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抽样调查表,表号SY-F002表。
3.其它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综合表,表号SY-F003表。
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综合表,表号SY-F004表。
取消《广东省要素市场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以上各专业报表制度修订的表式见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