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审计署
发布文号: 审直工字[2004]6号
署机关各基层工会、分会: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的通知要求,在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对近五年来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项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进行表彰,并分别颁发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和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和名额
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确定推荐评选的条件是:
1.在深入调研,了解国情,联系实际,制定政策,为领导决策做好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
2.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指示等方面事迹突出;
3.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在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保卫国家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在解决职工生产生活问题,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6.在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坚持和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方面成绩突出;
7.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廉洁勤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和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工作有突出成绩;
8.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竭诚奉献,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服务基层,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9.在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方面成绩显著;
10.在抗击“非典”和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斗争中,为控制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突出贡献;
11.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提出的推荐评选条件,结合我署实际,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从连续三年被评为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先进集体或先进党支部并荣立集体三等功的单位中产生。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从连续三年被评为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并荣立三等功的个人中产生。此次我署可推荐评选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二名。
二、推荐评选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推荐评选的程序:
1.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事迹材料在网上公布,各基层工会和分会召开职工大会,推荐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和二名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于三月十五日前报署直属机关工会。
2.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署直属机关工会在分别征询人事教育司和监察局意见后,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我署推荐名单,提交署直属机关党委。
3.将确定上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署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底前报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批准。
三、要求
各基层工会、分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评选工作。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党支部和行政领导汇报,取得支持,由各单位行政领导主持职工大会,进行推荐工作。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激励广大职工为落实审计工作五年规划建功立业。
附件:关于推荐评选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通知(略)
审计署直属机关工会
二○○四年三月二日
发布文号: 审直工字[2004]6号
署机关各基层工会、分会: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的通知要求,在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对近五年来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项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进行表彰,并分别颁发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和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和名额
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确定推荐评选的条件是:
1.在深入调研,了解国情,联系实际,制定政策,为领导决策做好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
2.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指示等方面事迹突出;
3.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在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保卫国家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在解决职工生产生活问题,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6.在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坚持和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方面成绩突出;
7.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廉洁勤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和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工作有突出成绩;
8.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竭诚奉献,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服务基层,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9.在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方面成绩显著;
10.在抗击“非典”和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斗争中,为控制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突出贡献;
11.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提出的推荐评选条件,结合我署实际,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从连续三年被评为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先进集体或先进党支部并荣立集体三等功的单位中产生。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从连续三年被评为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并荣立三等功的个人中产生。此次我署可推荐评选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二名。
二、推荐评选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推荐评选的程序:
1.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事迹材料在网上公布,各基层工会和分会召开职工大会,推荐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和二名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于三月十五日前报署直属机关工会。
2.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署直属机关工会在分别征询人事教育司和监察局意见后,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我署推荐名单,提交署直属机关党委。
3.将确定上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署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底前报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批准。
三、要求
各基层工会、分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评选工作。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向党支部和行政领导汇报,取得支持,由各单位行政领导主持职工大会,进行推荐工作。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激励广大职工为落实审计工作五年规划建功立业。
附件:关于推荐评选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通知(略)
审计署直属机关工会
二○○四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