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条 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宜春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各级党的组织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政协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其他依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皖政办[2002]3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二年五月十三日关于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制止乱加价...
转发《中山市2002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中府办[2002]31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市纠风办《中山市2002年纠风工作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中山市2002年纠风工作意见市政府:为推进我市纠风工作,加快政府工...
四川省纪检委员会、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违反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管理规定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
发布部门: 四川省纪检委员会、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文号: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管理,严肃处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河南漯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漯政〔2002〕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漯河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漯河市人民政府二oo二年五月二十九...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和优化投资经营软环境的决定》及相关法律...
黄山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监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黄山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黄山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二年九月...
关于实施税收定额调整进行发票改革和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的意见
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地税局 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文件标题:关于实施税收定额调整进行发票改革和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的意见颁布单位:山东省威海市地税局市财政局颁布时间:2002-8-5失效时间:0:00:00...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原戴山镇政府违反财政纪律案件的通报
发布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湖政发[2002]40号 原戴山镇政府于2000年初至2001年上半年,违反财政纪律发放钱款,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为认真吸取教训,防止此类案件再度发生。经研究,现予以通报如下:一、基本案情及性质2000年1月至2001年6月期间,原戴山镇政府在镇财政累计赤...
关于废止《湖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教师崇高地位、保护学校财产的决议》的决定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关于废止《湖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教师崇高地位、保护学校财产的决议》的决定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4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教师崇高地位、保护学校财产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