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保障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执法违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执法部门、人...
长春市公证条例
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由长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5年9月28日通过,经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5年12月17日批准,现予公布施行). 第-章总 则第-...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收费的批复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川价函[2000]26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事业性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院法庭科学研究所对非法院系统委托性刑事技术鉴定和法医学检验鉴定参照省物价局川价函(1991)151号文执行,并按规定办理《收费...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布文号: 豫政[1998]46号 现将《河南省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河南省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做好刑事诉讼中人身伤害、精神病、保外就医的医学鉴定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浙价费[2006]162号 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调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的函》(浙司(2005)218号)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核定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二、上述收费标准自20...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办理政纪案件程序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布文号: (晋政发[1996]73号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七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关于办理政纪案件程序的规定》业经1996年1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办理政纪案件程序的规...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九五”时期政府法制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1996年10月25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八五”时期,我市制定实施了依法治市规划,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照规划,不断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取得了很大成绩。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逐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地方行...
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办法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司法部令第43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工作,保证律师队伍的进人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第二条考核授予律师资格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律师队伍发展的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认真把关,确保律师质...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公安机关先进模范集体的决定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文号: 国发〔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青政办发[2006]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精神,结合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