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450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19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长三角舞美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于2011年4月18日到江苏省吴江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450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19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长三角舞美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于2011年4月18日到江苏省吴江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